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 2024-04-2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bsp 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发布时间 2024-04-28 00:00:00 项目编号 ZX0100G2402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0 开标时间 2024-05-20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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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X0100G240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取得批复,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招标人为 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  

2.3建设规模工程规模为哈尔滨市道外区2024年第二批共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建筑面积约166582.18平方米,涉及约32栋楼体,居民约2543户。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楼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的改造。

2.4招标范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2024年第二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含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的义务,完成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内容,具体如下(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各类咨询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1)建设管理工作内容:在招标人的授权范围内,履行全过程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义务,包括:工程建设手续办理、设计优化及设计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对整个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合同、信息及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审批验收工作具体包括前期、后期工程建设审批手续、临时水电、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的办理等;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各单项验收通过(如规划、国土、环保、水利、人防、气象、排污、交通等);综合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备案、工程档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招标控制价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提供纸质报告、提供清单,配合甲方财审。

(3)工程审计内容: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主要包括:本项目建设工程进度款审核等相关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索赔等事项的处置,提出具体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制定投资控制方案并实施;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控制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无价材料、设备询价;竣工结算审核等服务。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总控制价:1404126.45元(项目管理最高限价:677073.6元,招标控制价编制最高限价:203837.72元,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最高限价:523215.12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以下条件:

1)全过程项目管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2)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1人: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2)造价咨询专业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

3.2.2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4年1月到2024年3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3项目总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其他专业人员均不允许兼职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家(含家)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专业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28日17时00分至2024年05月0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  

9.其他

9.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如有)等工作。

9.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3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84518543、84518544、84503329。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人:哈尔滨市道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

联系人及电话:文均0451-8785613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23号恒大御景湾5号楼门市202室

人:王爽

   话:0451-86231118

电子邮件:hljdjxmgl@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