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26 00:00:00 项目编号 E660700400524005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7 开标时间 2024-05-17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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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睿 0992-3218389
梅龙,王平 0992-7253903
正文内容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5240056)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改革委师市发改发[2024]81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扩北区
  3.工程规模:新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 110千伏变电站1座,终期主变容量3x63兆伏安,本期建设2x63兆伏安;新建胡杨河经开区(北区)变电站-达东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同塔双回输电线路3.2千米,扩建达东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4个。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供货期(天)
E6607004005240056001001
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
勘察、设计
4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资格要求:第七师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110kV输变电工程一标段(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应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2)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担过类似电力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注:类似项目业绩附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3)信誉要求: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或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在本地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的;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6)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未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未在招投标过程中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潜在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未在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名单内的(以省级及以上政务服务平台查询为准)。(4)其他要求:1)具有本项目业务所需的技术人员与仪器(软件)设备,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成果管理制度,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健全。2)本次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4月27日 10时00分2024年05月03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7日 16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7日 16时30分
  2.开标地点: 第七师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七师胡杨河市发改委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锦龙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胡杨河市分公司
地 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天北新区行知园-天北大道33幢14层
地 址:
新疆胡杨河市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天香里91幢1174号1175号
联 系 人:
李睿
联 系 人:
梅龙、王平
电 话:
0992-3218389
电 话:
0992-7253903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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