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郭村镇区域)施工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人民政府 地区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0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张先生 13511714518
张先生 13390657988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郭村镇区域)初步设计已由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江都区发改委关于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 提升工程(郭村镇区域)初步设计的批复》(扬江发改许发〔202425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目前工程投资计划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招标人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人民政府现委托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针对 2021 年台风“烟花”期间出现的洪涝险情,在全面排查里下河地区各类水利工程存在的度汛隐患和薄弱环节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江都区水务局制订了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计划,力求建成标准较高、功能完备、协调配套的里下河防洪减灾工程体系。本工程郭村镇建设内容包含1座闸站、1座排涝站及2座圩口闸,共计4座建筑物。

2.2 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实施的江都区里下河防洪排涝能力提升工程(郭村镇区域)(合同编号:LXHFHGC-S01)计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闸站、1座排涝站及2座圩口闸。其中闸站结合1座,为南李闸站,设计流量2m3/s,闸孔净宽4米;排涝站1座,为往子站,设计流量 2m3/s;圩口闸2座。分别为河西闸、小三河闸,闸孔净宽均为4米。

2.3投资规模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385万元,其中建安投资353.52万元。

2.4 质量等级

施工质量目标等级要求为合格标准,【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

2.5 计划工期

工程计划于2024530日进场施工,2025419完工,合计324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428202458(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若需查勘现场的,招标人可提供协助。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520930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520930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都分中心网信息公开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郭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东进路46

联系人:先生

电话:135117145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龙城路41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传真):0514-8686445213390657988

电子邮件:1098230623@qq.com

9. 备注

9.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9.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网上发布。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都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10.评标办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 26 分)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6分)

1、施工降(排)水、施工期导流方案措施可行;施工围堰方案、临时用电等方案合理、质量安全措施有保证,得2分。

2、施工期间建(构)筑物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季节性施工、安全预案全面合理,人员、机械、设备、物资、经费、组织等保障措施可行,得2分。

3、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可行,得1分。

4、水保、环保专项方案合理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10分)

1、排涝站、圩口闸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4分。

2、闸门、启闭机制作、安装、调试等程序、工艺全面合理、质量措施有保证,得2分。

3、房屋建筑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4、原排涝站、圩口闸拆除方案合理、施工程序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2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安全文明、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5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绿色施工,技能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2)

二、投标报价

70分)

2.1投标报价(70分)

本工程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5、0.70、0.7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②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

2分)

3.1项目经理职称(1分)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1-20243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得分。

3.2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1分)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1分。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41-20243任意一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复印件(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及聘任合同),否则不得分。

2.2.4(4)

四、其他评分因素(2分)

4.1企业业绩(2分)

企业近3年(20211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价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