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县苴镇街道凤阳村南荡中心河整治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6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如东县人民政府苴镇街道办事处 地区 江苏省南通市如东县
发布时间 2024-04-26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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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磊 13962840842
许工 18260537201
正文内容

如东县苴镇街道凤阳村南荡中心河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东县苴镇街道凤阳村南荡中心河整治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如东县农村河道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东政办发〔2024]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东县苴镇街道凤阳村南荡中心河整治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苴镇街道

2.1.2建设规模:5.233km,详见施工图。

2.1.3合同估算价:866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5月28日(具体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竣工日期:2024年10 月 24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河道进行清杂、疏浚、整坡、河坡绿化以及局部河段新建护岸,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新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且符合江苏省建设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号)及附件2《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办法》的规定。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企业业绩:投标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含600 万元)(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的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项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缺一不可】。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10投标人未纳入如东县农业农村局失信行为处理通知名单。

3.11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427日至2024522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标证通”、“国信CA”或“CFCA”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522900分。

5.2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解密时限。

5.3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如东县水务局联系电话:051384118661

10.其他事项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以下简称:鸿雁3.0系统)(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6万元

本项目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如东县人民政府苴镇街道办事处

地址:南通外向型农业综合开发区

联系人:石磊

电话:13962840842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

联系人:许工

电话:18260537201

电子邮箱:/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标→商务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技术标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技术标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二、资格审查

所有的合格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评标办法,评标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分最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二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总分第三高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最高总分出现相同时,则技术标文件得分高的为先;若技术标文件得分相同时,则以报价低者为先;若均相同时,则由招标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存在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且其违法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招标人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重新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2.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接受,相关要求符合本招标文件“二、投标人须知1.4条款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书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签名章)并加盖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并加盖法人印章

2.2.2

资格评审标准

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2.2.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2.2项规定①投标报价不低于工程成本或者不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3.6条所列情形

友情提醒: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南通市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3.0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当日,投标人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三、技术标评审(远程评标、暗标):总分30分。

评标委员会针对有效的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按评分细则的要求进行评分,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打分,技术标得分为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平均值【当评委为5人以上(不含5人)时,技术标得分则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各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的平均值】。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满分

1

工场布置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2

河道清杂整坡

河道清杂整坡工程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3

护岸工程

护岸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8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0-8分)

8

4

植物防护工

植物防护工程施工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5分,有合理的养护管理计划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5

质量管理体

系与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措施内容全面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6

安全管理及

文明施工

安全管理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文明施工措施可行得1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7

环境保护措

环境保护方案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

8

工程进度计

划与措施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符合节点工期要求、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9

资源配置计

施工设备配备合理,满足工程施工进度要求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劳动力配备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得1.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3

合计

30

注:1、以上内容若缺项,则该项内容得分为0分。

2、对于评分项,单个评委若评分项低于计分标准(满分)的70%时,需出具书面评审见。

四、商务标(70分)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满分

1

投标报价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S=T×β+B×(1-β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控制价;

β—T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60%;65%;70%,开标现场抽取;

B—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计算方法为: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按有效标投标人数量分别计算B值①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10≥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20≥当有效投标数>10时,取剔除两个最高价和两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30≥当有效投标数>20时,取剔除三个最高价和三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30时,取剔除五个最高价和五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②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招标控制价的92%,则B按招标控制价的92%计算。

招标控制价:详见投标人前附表。

说明:

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等情形而改变;;

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4.上述评标基准价以“元”为单位,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66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66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每高1%扣0.7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

企业业绩

投标企业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的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资审业绩不计分。

2

3

项目负责人业绩

项目负责人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0万元以上(含600万元)(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的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1分。注:资审业绩不计分。

1分

4

项目管理机构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以上(含高级)职称得1分;提供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需从诚信库中获取。

1

合计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