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洛宁县开发区排水管网修复项目(项目代码:2309-410328-04-01-51821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区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发布时间 2024-04-25 00:00:00 项目编号 2309-410328-04-01-518214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6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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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先生 13937915176
刘女士 15036389657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洛宁县开发区排水管网修复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特别国债、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洛宁县开发区排水管网修复项目(项目代码:2309-410328-04-01-518214)

2、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3、项 目 编 号:洛宁工施招标(2024)0060号

财政部门批复编号:洛宁公开-2024-25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金额:特别国债、财政资金;总预算资金:21524957.63元。

5、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对开发区现有排水管网进行修复、清淤,同时在洛南园区纬三路区域新建排水管网和雨水井。

6、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0、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标准

11、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注:投标人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

13、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除主体工程和关键性工作不允许分包外,如有分包且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中标人须将中标金额的45%以上的采购份额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投标文件中须附上述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八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5月08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联 系 人:苗先生

电    话:13937915176

代理机构:中和中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号楼2007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15036389657

监管部门洛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张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61339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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