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石窟前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酒店改造和精装修设计服务项目(项目代码:2020-410311-78-02-097076)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
发布时间 2024-04-25 00:00:00 项目编号 2020-410311-78-02-09707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6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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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门石窟前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酒店改造和精装修设计服务项目(项目代码:2020-410311-78-02-097076),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龙门石窟前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酒店改造和精装修设计服务项目(项目代码:2020-410311-78-02-097076)

2、招标编号:洛建招2024-22

3、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4)0190号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项目概况:龙门石窟前区综合整治项目(二期)酒店改造和精装修设计服务项目,位于洛阳市洛龙区龙门石窟西北出入口处。本次改造设计工作涉及室内部分的总建筑面积约2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部分约15000平方米,地下部分约10000平方米),包含建筑改造、结构加固、消防改造和一次机电安装工程优化等工作;室外改造部分包含新建一座450~500m?的消防水池和配套泵房、改造原生活水箱,对原有室外管网、景观绿化等进行优化调整;本次装饰装修设计工作主要为室内,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包含方案和施工图(含二次机电、弱电智能化等工程)。

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饰装修、智能化、景观等专业)及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技术指导、施工现场驻地服务、竣工验收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7、设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提交符合报审要求和国家相关设计标准的成果文件;配合招标人完成图纸审查和相关部门的审批。

8、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直至项目竣工及项目的相关设计服务工作完成。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标准、规程,成果上报相关部门并通过审批,并满足项目建设要求及招标人需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1、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2377700.00元。

注:招标控制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12、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每个联合体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单位,联合体投标人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的,联合体投标的,均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人名义获取。

(8)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上传、开标解密等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提供联合体成员方资料的内容,其他内容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4月26日2024年05月06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9时5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龙门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龙门北桥东龙门文保中心三楼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    话:0379-69827598

代理机构:诚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河洛路与春城路交叉口西50米峰渡国际1号楼10层

联 系 人:尚女士

电    话:0379-60689512

监管部门洛阳市住建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2279329

2024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