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镇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整治配套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启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
发布时间 2024-04-25 00:00:00 项目编号 2207-440605-04-01-56343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6 开标时间 2024-05-16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混凝土,水利,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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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信华 0757-86506339
陈祈妃 0757-83390289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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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207-440605-04-01-563431
投资项目名称  九江镇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整治配套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九江镇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整治配套工程
标段(包)名称  九江镇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整治配套工程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南海区九江镇铜鼓滩险段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2779.9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为九江镇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整治配套工程,本工程是在樵桑联围西堤九江段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基础上增加配套设施,改善二级戗台排水,增加附近村庄交通便利性,增加完善桑联围西堤九江段铜鼓滩险段(21+475~24+515)二级戗台配套工程:主要内容有(1)23+100~24+450堤围二级戗台新建及修复12处上堤路,上堤路总长 148m, 其中新建鱼塘护岸及护坡挡719m,(2)樵桑联西堤铜滩险段23+175~24+350二级戗台新建及重建坡脚排水沟1180m,(3)樵桑联西堤铜鼓滩险段二级戗台21+475~24+515新建路灯,照明长度3040m,(4)八约窦加装远程监控配套系统,九江镇防汛中心仓及铜鼓滩防汛仓加装视频图像监控系统。

招标内容

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包括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单位工程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相关资料为准。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365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15424293.9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二名。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均应按“牵头人单位全称与成员单位全称联合体”的格式填写。联合体各方指牵头人及成员单位。除“联合投标协议书”及招标文件另有说明需联合体成员分别盖章及按要求签名外,投标文件其他内容由牵头人盖章及签名即可。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且有效)。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4.4.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4.4 鉴于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维护暂停使用的情况,2024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期间,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参加招投标时,与评审有关的人员、业绩等信息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在交易平台及时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在参加招投标时,已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的企业在开标前3日内自行登录交易平台截图提供投标人信用分值(截图路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新备案的投标人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评标期间需查询企业的不良行为和扣分情况的,以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具体详见http://fswater.foshan.gov.cn/gonggao/content/post_5950304.html。本招标文件中涉及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备案、查询、截图等要求,均以此为准。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提供为准)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040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人员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认可。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5.3 对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备注:在建水利项目是指在开标之日前主体工程尚未通过单位工程验收的中标价大于或等于400万的水利工程项目)。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5.5 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对专职安全员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4.6.1 专职安全人员1名,均须具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的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3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本工程项目专职安全人员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注:1.本项目拟投入人员的社保证明如因投标人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或者如投标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尚处于限制参与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以竣(完)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完成过至少1项合同金额为13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类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必须是当地集中交易机构或招标投标管理部门核发或备案的方为有效)、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证明材料扫描件、中标公示(公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及查询网址,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上载明的金额为准,若项目分多个单位工程验收,有多份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报告,时间以最后一份为准。业绩还需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备案,并提供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以下简称共享专栏: http://wwfsgcjs.fswater.foshan.gov.cn/fsopen/main.jsp"信用信息公开”的查询页(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4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网址: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04月25日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成功上传,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209(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四室209(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发布公告媒介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启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伸工业区九江镇镇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首层107室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潘信华 联系电话 86516422
招标代理机构 海浪环境水务(广东)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鄱阳村西区一街1号3楼01A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陈祈妃 联系电话 0757-83390289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联系电话 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工程交易编码:GC2024(NH)WZ0043
2、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3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5、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江启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电话:0757-86506339 详见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