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枫溪溪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答疑纪要

发布时间: 2024-04-2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三明溪县枫溪乡人民政府 地区 福建省三明市
发布时间 2024-04-24 00:00:00 项目编号 E3504290401100107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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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4290401100107001

 

工程名称:明溪县枫溪溪重点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

答疑时间:2024年4月24日

答疑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第7条款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5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电子投标保函形式提交,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电子保函应由具备开展工程担保业务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开具,办理电子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保函文件应符合《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保函文件格式标准》,否则其投标担保视为无效。

修改为:7.1.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5月11日。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80000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及明发改民营[2023]82号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对于失信记录企业须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则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二、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1条款:?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00元人民币。”修改为“?要求,投标保证金金额:180000元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及明发改民营[2023]82号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对于失信记录企业须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则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元人民币”。

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的(10)其他:补充第11:“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印发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及明发改民营[2023]82号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对于失信记录企业须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180000元(大写:壹拾捌万元整)。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情形的,则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的要求补缴投标保证金。

四、原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提交保证金截止时间现修改为:2024年5月11日09:00。

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已补充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查阅下载。

二、本补充通知一作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三、本补充通知一与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mggzy.sm.gov.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查阅。

 

 

 

 

 

招标人:三明溪县枫溪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4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