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城北等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和技术预验收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定远县?务局 | 地区 | 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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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czdygc202404-002 |
中标金额 | 190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4-24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水利,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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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城北等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和技术预验收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名称 |
定远县城北等5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和技术预验收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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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编号 |
czdygc202404-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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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名称 |
定远县?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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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定远县永康路与??路交叉口东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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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及电话 |
贾玉洁 13035454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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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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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滁州市花山东路2002号志明建设集团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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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及电话 |
张静 135055578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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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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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4?23?8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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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 |
投标?名称 |
徐州市水利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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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响应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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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壹佰玖拾万元整 (¥:19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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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负责? (项?经理) |
姓名 |
张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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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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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20170763207620173203320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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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天) |
不高于 570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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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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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业绩 |
水闸安全鉴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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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负责?等业绩 |
灵璧县灵璧闸、浍沟闸等10座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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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起3?(如公?第三?为休息?或节假?,则顺延?休息?或节假?后第?个?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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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按照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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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
代理费11500元(不包含专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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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定远县水务局或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青山路交叉口东北角或滁州市花山东路2002号志明建设集团7楼,联系人: 贾玉洁、张静 ,联系电话: 13035454343、13505557880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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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人:忽永亮、杨雪芳,联系电话:0550-4288633。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 定远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股 ,地址:定远县永康路与泉坞山路交叉口东侧300米,联系人: 忽永亮、杨雪芳 ,联系电话: 0550-4288633 。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