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白土镇2023年度张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萧县白土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安徽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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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安徽长道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土人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14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4-23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混凝土,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萧县白土镇2023年度张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中标候选人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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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
萧县白土镇2023年度张村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建设项目EP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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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P-XXGC2024014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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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萧县白土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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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白土镇人民政府(萧县白土镇白土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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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张胜景,0557-5991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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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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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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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邢超、黄庭福,15956549779、0551-62220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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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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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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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安徽长道科技有限公司(牵头人)、北京土人城市规划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航天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市政园林有限公司、安徽建筑大学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合一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
安徽幕凡建设有限公司(牵头人)、中叙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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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 297 号金域华府写字楼 1-1101;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大街 127-1 号 505 室;北京市大兴区宏业东路 2号院1号楼 3 层 0118;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环城北路20号;合肥市包河区金寨南路856号 |
太原市旱西关街 26 号旱西关街38#商住楼 401 房;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石塘镇石塘社区银桥街26号B幢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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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梁园镇路口社区合肥上海产业园原路口乡政府院内 66 号;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金沙江大道西段 370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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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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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费费率报价(费率%) |
2.50%(约1431455元) |
3.46%(约 1981133.72元) |
2.80%(约1603229.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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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工程费费率报价(费率%) |
94.60%(约54166257.2元) |
94.94%(约54360935.08元) |
94.00%(约5382270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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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建设期为24个月;运营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 |
建设期为24个月;运营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 |
建设期为24个月;运营期限:5年,合同一年一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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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4)综合运营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4)综合运营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3)材料设备采购质量标准:合格标准。(4)综合运营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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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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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邹威 |
邱玫 |
吴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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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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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20161105083 |
20073301045 |
20195101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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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 |
汪洋 |
韩林丽 |
卢福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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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名称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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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皖1342022202304420 |
晋1142015201606426 |
皖 113201920200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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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得分 |
94.24 |
92.22 |
8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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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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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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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4月23日-202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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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费 |
2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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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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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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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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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 |
萧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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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萧县龙城镇龙山南路与小康路交叉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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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联系电话 |
0557-220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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