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答疑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区 广东佛山
发布时间 2024-04-23 项目编号 GC2024(SD)WZ0086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07 开标时间 2024-05-07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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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工 18719067638
正文内容


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C2024(SD)WZ0086

项目名称: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

答疑发出时间:2024423

原定开标时间:202457

一、澄清修改内容

1、根据《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的通知,由于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和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国产化维护原因,短期不能进行访问,无法获取相关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维护时间(从2024年4月20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为保障本项目顺利进行,现根据通知文件要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二章招标公告第9页中第4.4项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资质类别为:水利_监理类企业)。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资质类别为:水利_监理类企业)。

2)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二章招标公告第9-10页中第4.4.1项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 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须提供:①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②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③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三个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 号)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须提供:①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②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两个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二章招标公告第10页中第4.4.2项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佛山市内或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佛山市内或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4)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二章招标公告第10页中第4.5.2项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提供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2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人员中选取(提供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二章招标公告第11页中第4.6.3项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4.6.3 以上拟派监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监理人员须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3 以上拟派监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人员中选取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监理人员须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二章招标公告第11-12页中第4.8项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备注”中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及合同双方签署页)、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监理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加盖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如果类似项目业绩的竣工验收报告是分批验收的,则所提供的所有分批竣工验收时间、累计金额、工程内容须符合上述的业绩时间、业绩金额或业绩规模、业绩内容的要求。4)有关业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5)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类似业绩包含“①泵站(电排站)工程”或“②水闸、船闸工程”或“③河道(河涌)整治、清淤工程”或“④中小流域治理工程”。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及合同双方签署页)、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监理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加盖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如果类似项目业绩的竣工验收报告是分批验收的,则所提供的所有分批竣工验收时间、累计金额、工程内容须符合上述的业绩时间、业绩金额或业绩规模、业绩内容的要求。4)有关业绩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5)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类似业绩包含“①泵站(电排站)工程”或“②水闸、船闸工程”或“③河道(河涌)整治、清淤工程”或“④中小流域治理工程”。

7)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三章投标人须知第21页中第10.9项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网页打印件、网页查询路径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投标人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备案的信用信息为准),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网页打印件、网页查询路径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投标人在佛山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无法查询信息的,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的通知)执行,投标人未录入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不予认可。请投标人及时维护、更新企业投标人主体信息库的信息,确保其有效性。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库内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四章评定分离办法第45页中定标因素一览表“1、信用状况”中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以投标人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动态信用得分高者优先为原则。信用得分最高的得满分20分,并按等差数列赋分,公差值取2。排名第10名及以后或没有提供或描述得 2 分。

注:定标候选人的动态诚信分值以开标时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询结果为准。

以投标人开标当天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动态信用得分高者优先为原则。信用得分最高的得满分20分,并按等差数列赋分,公差值取2。排名第10名及以后或没有提供或描述得 2 分。

注:定标候选人的动态诚信分值以开标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企业诚信档案(已备案)-诚信得分)为准。新备案企业以市水利局审核盖章的备案登记表中的信用分值为准。

9)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02-103页中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诚信登记”中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资质类别为:水利_监理类企业)。

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 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须提供:①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②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③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三个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佛山市内或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资质类别为:水利_监理类企业)。

1)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 号)要求在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须提供:①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②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两个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或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佛山市内或广东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0)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03页中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中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及合同双方签署页)、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监理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加盖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如果类似项目业绩的竣工验收报告是分批验收的,则所提供的所有分批竣工验收时间、累计金额、工程内容须符合上述的业绩时间、业绩金额或业绩规模、业绩内容的要求。4)有关业绩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共享专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5)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类似业绩包含“①泵站(电排站)工程”或“②水闸、船闸工程”或“③河道(河涌)整治、清淤工程”或“④中小流域治理工程”。

1)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名称、合同内容及合同双方签署页)、③有效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2)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应能体现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监理业绩的业主证明(业主加盖公章)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如果类似项目业绩的竣工验收报告是分批验收的,则所提供的所有分批竣工验收时间、累计金额、工程内容须符合上述的业绩时间、业绩金额或业绩规模、业绩内容的要求。4)有关业绩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截图。5)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类似业绩包含“①泵站(电排站)工程”或“②水闸、船闸工程”或“③河道(河涌)整治、清淤工程”或“④中小流域治理工程”。

11)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03页中一、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企业)“备注”中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注:1.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附表,并根据各附表的内容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业绩证明、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网页打印件、网页查询路径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注:1.投标人须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等附表,并根据各附表的内容后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业绩证明、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网页打印件、网页查询路径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佛山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无法查询信息的,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的通知)执行

12)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06页中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1、以上拟派监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公开的人员中选取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监理人员须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以上拟派监理人员必须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人员中选取且为投标人在职人员(提供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的网页打印件或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监理人员须在省水利厅水利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3)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06页中二、资格审查强制性条件资料(人员)“备注”中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网页打印件、网页查询路径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网页打印件、网页查询路径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佛山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无法查询信息的,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的通知)执行

14)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09页中附表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备注”中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注:1.本表后须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企业信息登记备案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业绩证明、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网页打印件、网页查询路径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注:1.本表后须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信用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或打印件、业绩证明、企业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等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网页打印件、网页查询路径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佛山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无法查询信息的,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的通知)执行。

15)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10页中附表二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如有)“备注”中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3、表后须附上述人员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息登记备案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网页打印件、网页查询路径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我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

 

3、表后须附上述人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登记备案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4、......

5、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经济标除外)的评审以投标人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为评审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应与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一致,否则证明材料无效(社保证明、业主证明、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证明、网页打印件、网页查询路径等同类型资料除外,企业诚信信息以佛山市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的诚信管理系统内的信息为准),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无法查询信息的,按照《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佛市水利函【2024】46号)的通知)执行。

16)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11页中附表三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如有)简历“备注”中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3、表后须附上述人员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息登记备案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3、表后须附上述人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信息登记备案网页截图或打印件。

2、现就招标文件《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第二章招标公告第13页中7.1内容作出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改为: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7 日09时30分00秒。

7.1.2 开标时间:2024年 5 月 7 日09时30分00秒。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5 月 9 日09时30分00秒。

7.1.2 开标时间:2024年 5 月 9 日09时30分00秒。

3、关于顺德区第一联围水体综合整治工程--云鹭片区水系连通工程监理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的说明:

本项目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9日9时30分。

 

、答疑内容

1、我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现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本项目需要资格审查的人员需要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进行备案且需要提供截图证明;根据佛山市水利局2024年04月19日发布的“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暂时调整佛山市水务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的通知”,2024年04月20日至05月27日期间,已备案的市场主体参与水务评审的人员、业绩等信息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的信息作为评审依据。问:如投标拟投入人员未及时在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进行备案,是否可以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中正式入库备案的截图作为证明? 附佛山市水利局通知链接:http://fswater.foshan.gov.cn/gonggao/content/post_5950304.html

答:详见本公告第一部分第1款澄清修改内容。

 

、其他说明

1)本答疑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改变。

4)本“答疑文件”共 1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清水河社区清水河一路112号罗湖投资控股大厦裙楼401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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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757-22973750

联系方式:18719067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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