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梧桐公寓)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发布时间: 2024-04-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瓜州明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
发布时间 2024-04-2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4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水利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万建英 15349373143
张家瑞 18893610616
正文内容

瓜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梧桐公寓)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瓜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梧桐公寓)建设项目已由瓜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瓜发改项发[2024]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瓜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梧桐公寓)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2、招标单位:瓜州明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瓜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梧桐公寓)建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渊泉镇张芝社区。场地北临南市街,南临祁连街,西临张芝路,东临清渊巷。

4、建设规模:瓜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梧桐公寓)建设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48614.78平方米(72.92亩),总建筑面积为97101.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2293.1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08.19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住宅楼、沿街配套服务用房、地下汽车库及地下配套服务用房的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采暖通风空调、建筑电气、弱电、热力、除天然气外等内容,以及地块红线内的总图道路、景观绿化、小品及室外管网等内容

5、建设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5月1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7月8日

计划总工期:417日历天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四个标段

监理一标段:包括瓜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梧桐公寓)建设项目地下车库以及6#楼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审查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地下车库:建筑面积14808.19平方米;6#楼:建筑面积5937.69平方米等内容)

监理二标段:包括瓜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梧桐公寓)建设项目5#楼、9#楼、10#楼、大门及门房、变配电室以及室外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审查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5#楼:建筑面积8833.46平方米;9#楼:建筑面积5888.14平方米;10#楼:建筑面积8833.61平方米;大门及门房:建筑面积13.2平方米;变配电室:建筑面积499.8平方米;室外工程:包含围墙、铁艺大门、非机动车棚、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内容);

监理三标段:包括瓜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梧桐公寓)建设项目1#楼、2#楼、3#楼、4#楼、7#楼以及1#配套用房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审查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1#楼:建筑面积4953.48平方米;2#楼:建筑面积4508.8平方米;3#楼:建筑面积7218.58平方米;4#楼:建筑面积4492.9平方米;7#楼:建筑面积5131.79平方米;1#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457.18平方米等内容);

监理四标段:包括瓜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梧桐公寓)建设项目8#楼、11#楼、12#楼、13#楼、2#配套用房以及室外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审查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其中8#楼:建筑面积4461.42平方米;11#楼:建筑面积4523.88平方米;12#楼:建筑面积7425.49平方米;13#楼:建筑面积7425.49平方米;2#配套用房:建筑面积688.2平方米;室外工程:包含室外管网土建、安装工程(天然气管网除外)及附属设施、透水砖铺装、绿化工程(景观亮化及小品)、地上停车位及充电桩(69个)、小区监控、停车场管理系统、道路硬化等内容);

7、资金来源: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补助资金、专项债券、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

8、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审查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施工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国家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各专业人员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上岗证。

3、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格证书文件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需装入投标文件内。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按相关规定,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投标人须知

1、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企业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用户注册菜单中进行注册,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企业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需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并下载拟参与项目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s://bid.ejiaoyi.vip:13100/bid-ejiaoyi-jqs/)进行,各投标人在开标前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学习,充分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如有疑问请咨询: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4006131306。

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建设工程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投标人于2024424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获取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专区“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使用说明”)。

2、投标人在登记成功后将《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和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格式后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截止时间):2024年5月14日09时00分(在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本次资格后审使用“交易通不见面开标系统”,详细操作请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的《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进行查看。

3、为满足不见面开标的正常进行,各申请企业须在开标会议前做好网络和电子设备的调试,因各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开标会议。

4、参与本项目投标的线上开标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与线上开标的须上传有效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

5、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将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gzyjypt.com.cn/)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瓜州明盛房地产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渊泉镇南市街104号

联系人:万建英

联系电话:15349373143

代理机构:酒泉万诚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创业大厦502室

联系人:张家瑞

电话:18893610616

监督单位::瓜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937-5526320

2024423


瓜州县保障性租赁住房(梧桐公寓)建设项目(工程监理

企业投标信息登记

投标单位

(盖章)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资质证书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结果

 

营业执照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本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专业类别

 

    

 

资格证书

 

注册编号

 

本项目

技术负责人

 

专业类别

 

    

 

资格证书

 

注册编号

 

拟派本项目

人员组成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专业

职称

职称编号

本项目

拟任职务

 

 

 

 

 

 

 

 

 

 

 

 

 

 

 

 

 

 

 

 

 

 

 

 

 

 

 

 

 

 

 

 

 

 

 

 

 

 

 

 

 

 

 

 

 

 

 

 

 


注:1.本表内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与证件原件和投标文件内的人员信息一致,提供不全或与本表内信息不一致,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本表须装入投标文件内。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致:              (招标人)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

本企业在参加项目投标及项目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或甘肃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监督机构监管。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罚。我公司自愿就本项目招投标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严格遵守国家招投标法律法规,不以各种方式虚假投标,履行责任和义务。

2.保证提供的资质、证照、人员证件、社保证明、业绩等相关信息真实有效。(需对提供的电子版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保证不借用他人资质投标或出售资质给他人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围标,不使用非法手段获取中标。

4.若我公司中标,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不非法转包、分包。

5.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和合同承诺实施,严格按照质量和设计周期要求履行合同。

6.若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之后加强项目实施,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开展工作。

7.严格执行廉洁从业有关规定,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8.我单位在中标公示期间积极响应及配合甲方的工作,将投标所用的资质、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提供给甲方核对。

9.我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或市场准入与清出的处理。

 

                            投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承诺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