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
发布时间 2024-04-2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2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
相关产品 防浪林、环境景观工程: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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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 024-62839851
杨雪 024-62181531
正文内容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和环境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已由辽宁省水利厅以《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2020-000052-76-01-011787)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辽水行审[2021]2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全部在辽宁省境内,从东、西辽河交汇处福德店开始(左侧为昌图县长发乡,右侧为沈阳市康平县山东屯乡),至盘锦入海口,涉及铁岭、沈阳、鞍山、盘锦4个市及其所辖的昌图县、开原市、铁岭县、银州区、两家子农场、康平县、法库县、沈北新区、新民市、辽中区、台安县、盘山县、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等14个县(区)及1个国营农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辽宁省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水土保持植物措施和环境景观工程主要内容为防浪林、护堤林补植及灌木花卉栽植和环境景观工程,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一标段,建设地点为沈阳和铁岭市,招标范围分两部分:
1)防浪林、护堤林补植及灌木花卉栽植:
工作范围为辽河左岸昌图县福德店至沈北新区七星山、辽河右岸康平县三门郭家村至法库县三面船村,堤防迎水侧防浪林补植、堤防背水侧护堤林补植、堤顶路肩灌木(花卉)绿化。
(1)植物工程:整地措施、客土、植物栽植、养护及保活等。
(2)其他相关的临时工程和养护保活质保措施。
2)环境景观工程:
工作范围为沈阳和铁岭市辽河左右岸的15座排(灌)水站场区及周边环境景观工程。排(灌)水站包括:张家排水站、三面船大排水站、三面船小排水站、新农排水站、东小大洼排水站、大湾排水站、五棵树排水站、西孤家子排水站、前施堡排水站、八天地西排灌站、八天地东排水站、朱家排水站、魏家排水站、夏家北排水站、夏家南排水站。
(1)植物工程:整地措施、客土、植物栽植、养护及保活等。
(2)园建工程:铺装、小品、护岸、排水沟、成品设施、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基础填筑、场地清理、铺装、安装、质保措施等。
(3)其他相关的临时工程和养护保活质保措施。
二标段,建设地点为新民市和辽中区,招标范围分两部分:
1)防浪林、护堤林补植及灌木花卉栽植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范围为工作范围为辽河左岸新民市山西孟村至辽中区狼子窝、辽河右岸新民市兰旗堡子村至辽中区瓜茄岗子,堤防迎水侧防浪林补植、堤防背水侧护堤林补植、堤顶路肩灌木(花卉)绿化。
(1)植物工程:整地措施、客土、植物栽植、养护及保活等。
(2)其他相关的临时工程和养护保活质保措施。
2)环境景观工程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范围为新民市和辽中区辽河左右岸的南窑排水站厂区及周边环境景观工程。
(1)植物工程:整地措施、客土、植物栽植、养护及保活等。
(2)园建工程:铺装、小品、护岸、排水沟、成品设施、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基础填筑、场地清理、铺装、安装、质保措施等。
(3)其他相关的临时工程和养护保活质保措施。
三标段,建设地点为鞍山和盘锦市,招标范围分两部分:
1)防浪林、护堤林补植及灌木花卉栽植:
工作范围为工作范围为辽河左岸台安县铁匠炉至大洼区二界沟、辽河右岸台安县小达连泡至兴隆台区绕阳河入河口,堤防迎水侧防浪林补植、堤防背水侧护堤林补植、堤顶路肩灌木(花卉)绿化。
(1)植物工程:整地措施、客土、植物栽植、养护及保活等。
(2)其他相关的临时工程和养护保活质保措施。
2)环境景观工程:
工作范围为鞍山和盘锦市辽河左右岸的13座排(灌)水站场区及周边环境景观工程。排(灌)水站包括:通江子排灌站、于岗子排水站、谷家排水站、吴屯排水站、丰产沟排水站、粮家排灌站、任家排水站、湖滨排水站、闸东排水站、新生南排灌站、清水河排水站、育红北排水站、接官厅排水站。
(1)植物工程:整地措施、客土、植物栽植、养护及保活等。
(2)园建工程:铺装、小品、护岸、排水沟、成品设施、土方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土方填筑、基础填筑、场地清理、铺装、安装、质保措施等。
(3)其他相关的临时工程和养护保活质保措施。
3)计划工期:2024年6月5日至2025年5月31日,总工期360日历天(不含缺陷责任期和保活期)。
3.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持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受聘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
3.3 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或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中国列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4日至4月29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4.2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三个标段,投标人可根据自身需要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可兼投但不兼中。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3时30分。本项目为网络电子开标。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指定栏目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版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第5开标大厅。采用远程解密、远程直播开标。开标网址: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交易系统进入所投开标项目,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网络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
招标人将组织踏勘现场,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辽河防洪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富民南街60号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邮政编码:110166 邮政编码:110003
联 系 人:李超 联 系 人:杨雪
电    话:024-62839851 电    话:024-62181531
传    真:024-62839851 传    真:024-6218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