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西航道治理工程(一期)— 黄沙水产市场至荔湾泵站污水管道工程A线AW1~AW10段交通疏解(第三次)
招标单位 |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东广州 |
---|---|---|---|
发布时间 | 2024-04-22 | 项目编号 | 2014-440100-46-01-802657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13 | 开标时间 | 2024-05-13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民航/水运,市政 |
相关产品 |
珠江西航道治理工程(一期)— 黄沙水产市场至荔湾泵站污水管道工程A线AW1~AW10段交通疏解(第三次)
投资项目代码 | 2014-440100-46-01-802657 | ||
投资项目名称 | 珠江西航道治理工程(一期) | ||
招标项目名称 | 珠江西航道治理工程(一期)— 黄沙水产市场至荔湾泵站污水管道工程A线AW1~AW10段交通疏解(第三次) | ||
标段(包)名称 | 珠江西航道治理工程(一期)— 黄沙水产市场至荔湾泵站污水管道工程A线AW1~AW10段交通疏解(第三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荔湾区珠江西航道沿线 | ||
资金来源 | 广州市财政资金和市水投集团筹资 | 资金来源构成 | 广州市财政资金和市水投集团筹资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黄沙水产市场至荔湾泵站污水管道工程A线AW-1至AW-10管段施工期间开展交通疏解、恢复原有路面的交通标志标线等工作内容。具体工作量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涉及黄沙水产市场至荔湾泵站污水管道工程A线AW-1至AW-10管段施工期间开展主体工程及路面修复工程的交通疏解方案编制、交通流量评估报告、现场交通疏导、交通设施变更维护恢复、协助建设单位报交警部门审批等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90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46.10662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如投标人的企业资质是根据2020年11月30日发布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理的,则施工资质相应要求如下: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专职安全员和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1.5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无。 1.6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4年 03 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资料为准)。 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投标人声明》,除非另有要求,不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投标人、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在招标投标、合同履行、安全事故方面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18)被“信用广州”网站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黑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8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以“信用广州”网站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为投标申请人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 (2023]469 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ggzy.cn/)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4月22日 17时3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3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3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05 月 13 日09时30分。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有关广州水务工程(给排水专业)电子投标的帮助文件可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
开标时间 | 2024年5月13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15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gzggzy.cn/) | ||
招标人 | 广州市净水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50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颜工 | 联系电话 | 020-38890467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1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B1-2栋12楼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梁工、赖工 | 联系电话 | 020-38730932-8011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 联系电话 | 020-88521061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