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2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沽源县农业农村局 地区 河北省张家口市沽源县
发布时间 2024-04-2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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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鑫 0313-5812389
赵晓晴 18633818059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沽源县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沽源县行政审批局沽行审招核字[2023]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沽源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专项债券资金100%,招标人为沽源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沽源县双脑包村、前蒙古营村、后蒙古营村、黑山咀村。2.1.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对沽源县双脑包村、前蒙古营村、后蒙古营村、黑山咀村进行人居环境整治。包括新建小型污水收纳站4座;村内敷设污水管网10600m;敷设给水管网8600m;改造雨水边沟约1860m;道路恢复62999㎡;新建充电桩36个;村内旧房改造12000㎡;整治村民活动广场、活动中心以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2.1.3服务期限:勘察周期15日历天,设计周期45日历天。2.1.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设计全部工作及相关配合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2)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
3.1.3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信誉查询结果截图,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
3.1.4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进行市场主体注册。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市场主体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数字证书(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登记并验证通过后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313-7680600。(2)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联系人:赵晓晴,联系电话:18633818059,电子邮件:hbdrzb126@126.com。投诉及监督部门:张家口市沽源县行政审批局(立项环保科),电话:0313-7629993,投诉邮箱:gyxxzspj2021@163.com。(3)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勘察设计方案)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3.1.8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2)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注: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与项目勘察负责人相互兼任。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符合设计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3 09:00:00:002024-04-28 17:0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000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00000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13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沽源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沽源县中环西路20号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7楼701A
邮编: 07655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邹鑫 联系人: 赵晓晴
电话: 0313-5812389 电话: 18633818059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bdrzb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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