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发布时间: 2024-04-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昆山北部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发布时间 2024-04-2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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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庄工 0512-55111309
沈英 0512-50369352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一标段、二标段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   已由     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   以     昆周核[2023]3号和昆周核[2024]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昆山北部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蔚洲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昆山北部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蔚洲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一标段(8#-14#住宅楼、15#16#配套用房、地下车库A区、L1-L2#垃圾房、P-1#-P-2#配电房)、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二标段(1-7#住宅楼、17#门卫、地下车库B区、P-3#配电房、L-3#垃圾房)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昆山市周市镇青阳北路以东,万安路以南  

2.2工程规模:     二标段: 总建筑面积70928.8㎡,地上总建筑面积为45017.14㎡,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5911.66㎡,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5911.66㎡,最大单跨跨度9.9米,最高13层,最高39.15米 ;
一标段: 总建筑面积71007.64㎡,地上总建筑面积为50868.10㎡,地下总建筑面积为20139.54㎡,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20139.54㎡,最大单跨跨度9.9米,最高13层,最高39.15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F03G 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二标段(1-7#住宅楼、17#门卫、地下车库B区、P-3#配电房、L-3#垃圾房) 桩基、大型土石方、基坑围护、土建(含人防)、PC结构(住宅)、钢结构雨棚、公区简装、幕墙、安装、消防(含人防)、新风系统、空调、电梯、智能化、太阳能、标识标牌、照明系统、市政配套、景观绿化、围墙等 29724.8026 750
F02G 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一标段(8#-14#住宅楼、15#、16#配套用房、地下车库A区、L1-L2#垃圾房、P-1#-P-2#配电房) 桩基、大型土石方、基坑围护、土建、PC结构(住宅)、钢结构雨棚、公区简装、配套公建用房装饰(暂估价二次招标)、幕墙、安装、消防、新风系统、空调、电梯、智能化、太阳能、照明系统、市政配套、景观绿化、围墙等 29908.4408 750

2.4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为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或与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3)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5)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7)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8)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9)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2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17800万元的房屋建筑   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   。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昆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系统,诚信系统中的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昆山市建设工程诚信管理系统,诚信系统中的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本项目为房屋建筑工程施行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业绩得分按最高一方计入。

联合体成员单位中,需提供业绩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


3.5财务要求:      良好  
3.6信誉要求:      良好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按《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3)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2个标段招标实施,投标单位满足资质要求的可以参加2个标段的报名,但一个投标单位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定标顺序为先一标段再二标段。





3.8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员工;(3)联合体成员也需具备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年04月22日 09时00分   至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4.3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17日 09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昆山市智慧住建”平台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咨询电话:国信CA:0512-57921288、0512-55121926。
9.4设计单位:苏州立诚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9.5其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昆山北部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昆山蔚洲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昆山市   地址:      昆山市同丰西路656号  
邮编:      215300   邮编:      215300  
联系人:      庄工   联系人:      沈英  
电话:      0512-55111309   电话:      0512-50369352  
传真:         传真:      0512-57368271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文件下载: 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二标段(1-7#住宅楼、17#门卫、地下车库B区、P-3#配电房、L-3#垃圾房)招标文件下载 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一标段(8#-14#住宅楼、15#、16#配套用房、地下车库A区、L1-L2#垃圾房、P-1#-P-2#配电房)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人承诺书  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二标段(1-7#住宅楼、17#门卫、地下车库B区、P-3#配电房、L-3#垃圾房)招标人承诺书下载  周市镇青阳北路东侧、万安路南侧地块项目一标段(8#-14#住宅楼、15#、16#配套用房、地下车库A区、L1-L2#垃圾房、P-1#-P-2#配电房)招标人承诺书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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