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桃园镇涝洼村等4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4-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肥城市桃园镇人民政府 地区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
中标单位 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衡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FC-GC-20240318-01-01
中标金额 656.4603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4-18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房建,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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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赵主任 0538-3560381
吴经理 0538-3307767
正文内容

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桃园镇涝洼村等4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东博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肥城市桃园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桃园镇涝洼村等4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第一标段)进行招标, 并于2024-04-18 09:00:00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特此公示

    1.项目编号:FC-GC-20240318-01-01
    2.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桃园镇涝洼村等4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第一标段)
    3.招标控制价:663.36万元
    4.招标人:肥城市桃园镇人民政府
    地址:肥城市桃园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赵主任
    联系方式:0538-3560381
    5.代理机构:山东博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肥城市桃都国际城小区南门商铺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0538-3307767
    6.唱标记录:
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总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承诺投标保证金(元)项目经理
1
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555303.93
120
按照国家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达到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技术要求及规划设计标准
0
李雪云
2
山东衡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416972.42
120
合格
0
李洋
3
山东龙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547916.66
120
按照国家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达到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技术要求及规划设计标准
0
陈道峰
4
荣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590966.06
120
按照国家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达到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技术要求及规划设计标准
0
马兴芹
5
肥城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6570923.89
120
按照国家颁布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相关验收规范进行施工验收,达到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技术要求及规划设计标准
0
伊兆鑫
    6.2.评标情况:
投标单位名称商务标得分资信标得分技术标得分其他得分总分排名
1
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9.81
0.0
32.1
91.91
1
2
山东衡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9.98
0.0
31.27
91.25
2
3
山东龙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59.82
0.0
27.57
87.39
3
4
荣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9.75
0.0
27.37
87.12
4
5
肥城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59.78
0.0
27.0
86.78
5
    技术标评审得分表:
投标单位名称评审得分评委委员评分明细
1
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2.1
评委A 29.7 ; 评委B 33.3 ; 评委C 33.3 ;
2
山东衡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1.27
评委A 28.3 ; 评委B 32.4 ; 评委C 33.1 ;
3
山东龙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7.57
评委A 25.8 ; 评委B 26.5 ; 评委C 30.4 ;
4
荣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7.37
评委A 25.7 ; 评委B 26.3 ; 评委C 30.1 ;
5
肥城市第六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7.0
评委A 25.2 ; 评委B 26.0 ; 评委C 29.8 ;
    7.无效投标及废标情况:无
    8.拟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名情况:
候选人名称投标金额 排名
1
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555303.93元
1
2
山东衡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416972.42元
2
3
山东龙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6547916.66元
3
    9.拟中标人情况:
    拟中标人:山东创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李雪云
    中标金额:6555303.93 元
    工期:120(日历天)
    10.开标日期:2024-04-18 09:00:00
    11.公示日期:2024-04-18 至 2024-04-20
    12.公示媒体: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1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4.投诉处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10日内,向(相关监督部门 )投诉。
    15.其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