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洛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10-410328-04-01-350278)-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洛宁县水利局 地区 河南省洛阳市洛宁县
发布时间 2024-04-18 00:00:00 项目编号 2310-410328-04-01-350278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09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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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洛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10-410328-04-01-350278)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宁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洛宁县洛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310-410328-04-01-350278);

2、招标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4)0054号;

政府采购备案编号:洛宁公开-2024-21;

3、建设地点:洛宁县洛北灌区;

4、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预算控制金额44129192.96元,其中一标段:17542692.60元;二标段:16316264.99元;三标段:5620408.64元;四标段:3784548.44 元;五标段:不高于施工中标价的2%(监理总预算不超过865278.29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5、工程概况:渠首工程、渠道工程、建筑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管理房给排水、机械设备及安装工程、电气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及全过程监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一标段为洛宁县洛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渠首工程,二标段为洛宁县洛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渠道及建筑物工程,三标段为洛宁县洛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太平庄引水渠;四标段为洛宁县洛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机电设备及金属结构工程;五标段为洛宁县洛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7、招标范围:

一标段: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标段: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四标段: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五标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8、计划工期:一标段:360日历天;二标段:360日历天;三标段:360日历天;四标段:240日历天;五标段: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2、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二、三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须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内容均以网页版公示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至);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四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提供承诺书(须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乙级(含)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任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承诺未担任任何在监理工程。(提供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拟派项目总监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委托代理人须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中的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以上内容均以网页版公示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查询结果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注: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多个标段中均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按照标段序号只能中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4年04月19日2024年04月2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洛宁县)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61.168.99.35/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交易系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异议函(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他人提出异议的,需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宁县水利局

地    址:洛宁县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379-66221518

代理机构:河南卓恒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与红专路交叉口金成商务大厦1108

联 系 人:支先生

电    话:13803999191

监管部门洛宁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宁县水利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6231519

2024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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