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榆树泉煤矿矿用电缆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 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地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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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9 00:00:00 | 项目编号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4-26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原燃材料 |
相关产品 | 矿用电缆、矿用通信光缆、煤矿用聚乙烯绝缘编织屏蔽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通信电缆、煤矿用移动轻型橡套软电缆、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地面电机车充电房电源、煤矿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胶顺无极绳通、动力、控制电缆、计算机电缆、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 |
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榆树泉煤矿矿用电缆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询比价采购。
标段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6日 12:00。
二、采购要求
(1)矿用电缆一批,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明细。
(2)投标人报价为供货范围内含税到货价,包含产品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其他相关税费等;除采购文件明确约定的外,买受人不承担其他任何价款或费用。
(3)投标人报价时务必准确填写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13%税率执行。
(4)交货期:出卖人接到买受人送货通知单后20日内到货;无法按期交货的,必须于2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买受人实际交货期及延期原因,并经买受人同意,否则,买受人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5)付款方式:出卖人提供使用方开具的验收单及13%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12个月内付清货款(中标单位不得要求每月付款比例),付款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不允许负偏离)。
(6) 质保期:正常使用后1年。
(7)交货地点: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8)质量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国家标准。
(9)报名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提供货物的能力,报名时需以附件形式上传营业执照、安标证、标书费缴纳凭证;
2、若为代理商参标必须提供厂家出具的代理授权书、厂家营业执照、厂家安标证和自己的营业执照、标书费缴纳凭证;
3、若提供产品(含外购件)在CNCA-2019-C23-01强制性产品实施细则范围内的,必须提供有效的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3C认证”)。
(10)报价要求:报价同时必须上传响应文件(格式见附件)否则报价无效;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报价时间截止后将无法再修改。
(11)采购明细:
1、根据生产需要,榆树泉煤矿采购一批矿用电缆,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址 |
是否需要安标证 |
|
1. |
矿用通信光缆 |
MGXTW-16B |
米 |
5000 |
榆树泉煤矿 |
是 |
|
2. |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编织屏蔽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 |
MHYVP1*4*0.52 |
米 |
5000 |
榆树泉煤矿 |
是 |
|
3. |
通信电缆 |
HYV100*2*0.5 |
米 |
600 |
榆树泉煤矿 |
|
|
4. |
煤矿用移动轻型橡套软电缆 |
MYQ0.3/0.5 4*2.5mm² |
米 |
4500 |
榆树泉煤矿 |
是 |
|
5. |
煤矿用交联聚乙烯绝缘钢带铠装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
MYJV22-0.6/1/3*25mm² |
米 |
1000 |
榆树泉煤矿 |
是 |
|
6. |
煤矿用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通信电缆 |
MHYV2×2-1/1.13mm |
米 |
4000 |
榆树泉煤矿 |
是 |
|
7. |
煤矿用移动轻型橡套软电缆 |
MYQ-0.3/0.5 4*1.5mm² |
米 |
2000 |
榆树泉煤矿 |
是 |
|
8. |
动力电缆 |
YJV-0.6/1KV(5*16) |
米 |
200 |
榆树泉煤矿 |
|
|
9. |
控制电缆 |
KVVP-450/750V(4*1.5) |
米 |
1000 |
榆树泉煤矿 |
|
|
10. |
控制电缆 |
KVVP-450/750V(6*4) |
米 |
1000 |
榆树泉煤矿 |
|
|
11. |
计算机电缆 |
DJYVP(2*1) |
米 |
200 |
榆树泉煤矿 |
|
|
12. |
煤矿用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编织屏蔽控制软电缆 |
MKVVRP 8×0.75mm² |
米 |
3000 |
榆树泉煤矿 |
是 |
|
备注:型号仅供参考,投标人若无相同型号时,所提供投标产品必须满足或者优于招标文件要求;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下若有一项不满足则取消投标人资格,报价无效)
1、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的能力。
2、本次公开询比价采购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zyepp.com)上进行,只接受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合格投标人,未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平台进行注册并通过审核后方可报名参加。
3、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与采购组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询价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保证金的缴纳为投标人基本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7)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8)在询价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通报批评或投诉。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10)若不同报价单位报价的IP地址或MAC码一致,则投标无效,且保证金不予退还。
5、其它要求
(1)投标人报价应为含税到货价(即报价含税、含运费、含装卸等一切费用,总价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
(2)投标人必须响应我方付款方式。
(3)投标人应对所提供货物质量给予保证。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公开询比价采购,内容以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凡有意参加询比价报价者,请于报价截止时间3小时前按要求登陆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报名。标书费200元(人民币),收款账户:
户名: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6500 1611 6000 5250 6187(此账户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备注:需要开发票的请将付款凭证、开票信息(可复制、粘贴版)地址及收件人电话在付款后3日内发送到2557032417@qq.com邮箱中,我公司开具电子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须通过投标人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在报价截止日期前缴纳至中原云商平台生成的子账户。投标保证金由第三方收取,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货到后3日内原账户退回,其他单位保证金标段结束后3日内原账户退回。
投标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详见中原云商平台“操作教程”,网址:
http://bid.zyepp.com/ptsc/005002/20210315/80f44505-3147-48f7-b31b-6b71879b63c6.html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拒绝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响应文件的承诺签订合同的;
(2)在报价截止时间后主动对报价或响应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的;
(3)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4)若中原云商平台识别到不同投标人报名/报价的IP或MAC地址一致的;经核实投标人联系电话为同一人的。
3、 中标服务费
付费人和付费费率: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费率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或双方协商一致不再履行合同的,不予收取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5% |
500-1000 |
0.8% |
100-500 |
1.1% |
1000-5000 |
0.5% |
注: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法计费,按中标总价收取。
打款备注标段号,收款账号:
户名: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
帐号:6500 1611 6000 5250 6187 (此账户非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比价采购方式,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标平台”和“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开询比价采购公告。。
五、废标
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废标。
(1)投标人少于三家,或符合报价要求的投标人少于三家。
(2)因情况发生变化,该采购任务被取消的。
(3)询比价小组推荐意见未获得采购人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
(4)其他不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采购人规定的。
2、不论本次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报价单位准备报价和递交报价,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开标方式:
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报价和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内容需要在原提交响应文件基础上加以补充与修改,不允许将补充与修改部分独立出来。询比价小组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作为评审依据。
六、授予合同
1、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单位。
2、采购人有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报价单位承担任何责任。
3、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将在“中原云商电子招投标平台”公布中标信息。
4、中标单位依据采购人通知签订合同。
七、其他事项
1、评标方式:经评委会评审通过的有效报价(产品质量满足我方要求,所报价格符合当前市场价格),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推荐成交单位。
2、附件:响应文件模板、合同模板。
3、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人:库车市科兴煤炭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使用单位电话:乔先生15999200908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龙贸易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张女士 18997908329
4、本采购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如对本次采购有异议,或发现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可向本项目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991-6557881)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