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湾村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提升项目NWC-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阖闾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区 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
发布时间 2024-04-1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23 开标时间 2024-05-10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公路,民航/水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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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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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工 0510-85990761
张强,杨冬青,尤易坤 0510-82710007
正文内容

南湾村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提升项目

NWC-SG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湾村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提升项目已由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局  锡太旅行审投备〔2024〕2号,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南湾村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提升项目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无锡市滨湖区交通运输局  锡滨交〔2024〕16号,关于南湾村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批准,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阖闾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阖闾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南湾村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提升项目,位于江苏省:无锡市 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阖闾社区南湾村

本项目主要包括南湾村村道翻修约1200米,宽度约6米,同步进行沿路景观及环境提升,包括增设路灯等基础设施配套及新建雨水、污水等相关配套管线。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

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设1个标段,即NWC-SG标段,造价约为 1330 万元

招标范围及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基础设施改造及环境提升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等的施工和缺陷修复。

    3)工程计划工期:3个月(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缺陷责任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 1 中显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以网上投标报表表1中的信息为准);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网上投标报表表2中的信息为准);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 1 月 1 至今以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为700万(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以网上投标报表表5中的信息为准)

4)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B 级或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施工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19 1 月 1 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担任过单项合同额为700万(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 10.10 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名)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以网上报表表3中信息为准),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1名的比例为本项目配备专职安全员。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1月-2024年3)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报名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登陆“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阖闾社区居民委员会

 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闾江168号

 编:214000

 话:0510-85990761

联系人:许工

 

招标代理:江苏广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无锡市滨湖区蠡溪路隐秀苑附房1-8号

 话:0510-82710007

联系人:张强、杨冬青、尤易坤

E-mail::guangxin0108@126.com

8. 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2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 2024423 17:00。

8.3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510 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510 10 时 0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滨湖分中心(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204开标室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5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6 本项目如有补遗书(或通知)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招标人不另行告知。投标人未留意本项目补遗书(或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窗体顶8.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窗体底端

特别提醒: 

1)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并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及履约考核以省厅门户网站、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布、公告的信息为准。

2)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 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4)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5)本次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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