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英寸MEMS晶圆生产线项目生产研发楼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BB2024SQGCZ041

发布时间: 2024-04-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安徽华鑫微纳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地区 安徽省蚌埠市
中标单位 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BB2024SQGCZ041
中标金额 5.45万元 发布时间 2024-04-18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房建,水利,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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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名称

8英寸MEMS晶圆生产线项目生产研发楼项目

项目编号

BB2024SQGCZ041

标段名称

8英寸MEMS晶圆生产线项目生产研发楼项目

标段编号

BB2024SQGCZ041

招标人

安徽华鑫微纳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项目预算

91462767.26元(含暂列金7000000元)

最高限价

91462767.26元(含暂列金7000000元)

代理机构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华鑫微纳集成电路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170011130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经济开发区东海大道888号中国(蚌埠)传感谷A1号办公楼3

2.代理机构: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3955271814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2024416930

计划工期

两阶段KC值评标法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附件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360日历天

第一中标

候选人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工期

360日历天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大街83甲号

投标价(元)

77679101.57(含暂列金7000000)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李长利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1152015201604993

技术负责人

岳连喜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

18A20115009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台州黄岩中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建商住用房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B-1地块),合同金额:54500万元,竣工日期:20235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投标工期

360日历天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西二道88

投标价(元)

78235897.91(含暂列金7000000)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贾彦龙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1142011201104472

技术负责人

刘龙刚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18A20118062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绿城?金寨春风里项目一、二期总承包工程,合同金额:约18507.66万元,竣工时间:202211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安徽丰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工期

360日历天

  

安徽省怀远县榴城镇商贸服务大楼主楼203

投标价(元)

78506178.76(含暂列金7000000)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

陈冉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

234191907781

技术负责人

陈奎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结构工程高级工程师FGY1393425614

项目负责人获奖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怀远县龙亢镇扶贫就业基地项目二期生产车间工程,合同金额:约4933.14万元,竣工日期:20215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企业获奖

/

企业业绩

/

公示时间

2024418日―2024422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1、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异议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联系人:殷莎莎    电话:13955271814

2、投诉。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未按期答复异议或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按照《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质疑异议和投诉举报暂行规定》(蚌政秘〔202079号)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