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沙田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期)-龙眼集散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 | 高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区 | 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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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7 00:00:00 | 项目编号 | JG2024-1714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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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沙田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期)-龙眼集散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补充公告
《高州市沙田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期)-龙眼集散中心工程》的补充公告
高州市沙田镇乡村振兴产业融合示范项目(一期)-龙眼集散中心工程(项目编号:JG2024-1714)于2024年4月16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现对原招标文件对本项目作出如下补充:
一、原招标文件的1.2 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1.企业业绩:注:1.本项最高的 12 分。现修改为:注:1.本小项最高得8分。
二、原招标文件的1.2 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2.企业信誉:注:“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打印件的不计分)。现修改为:注:“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http://www.chinatax.gov.cn/index.html)“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名单公布栏”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交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不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及分支机构)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上述打印件的不计分)。
三、原招标文件的1.2 商务评分细则评分标准前附表:5.企业资质:注:联合体投标的,按资质低的一方计算分值,本项最高得 2分,需提供带有二维码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盖公章不得影响二维码的读取。现修改为:注:本项最高得 2分,需提供带有二维码资质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或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所盖公章不得影响二维码的读取。
本项目的其他内容以及开标相关日程安排等不变。
高州市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