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2024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发布时间: 2024-04-15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延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
发布时间 2024-04-15 00:00:00 项目编号 GZ240135FW8888-000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08 开标时间 2024-05-0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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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李慎重 0451-53021900
丁秋玲 0451-51011111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240135FW8888-0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寿县2024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已由延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2024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改造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发改字【2023】50号文件、《关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延发改字【2023】5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寿县2024年老旧小区房屋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延寿县公安局家属楼等19个小区。
2.3建设规模:公安局家属楼、老保健院家属楼、文化广场综合楼、交通局家属楼、老一中家属楼、北方家园、新城公寓、联社家属楼、胜利小学家属楼、发行家属楼、人民银行楼 、运输管理站家属楼、药材小区、电业家属楼、延寿商场楼、交警大队家属楼、物资局住宅楼、东升建筑楼、计委楼,19个小区的房屋主体及房屋配套改造,总楼栋为26栋,总建筑面积约132061.34平方米。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实施、验收等的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以下工作内容:
2.6.1项目管理:项目合同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验收移交、配合审计、手续办理、报批报建、全生命周期管理及其他管理等;
2.6.2工程勘测:完成本项目的工程勘测等相关技术服务;
2.6.3工程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等相关设计技术服务;
2.6.4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审核等与本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6.5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348万元(项目管理:75万元,工程勘测:15万元,工程设计:109万元,工程造价咨询:29万元,工程监理: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项目管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http://www.tzxm.gov.cn/);
3.1.2工程勘测: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发的测绘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1.3工程设计: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工程造价咨询: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5工程监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项目总负责人1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牵头方单位人员,项目总负责人不可兼任专业负责人;
3.2.2项目管理负责人1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
3.2.3工程的勘测负责人1人: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3.2.4工程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5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1人:具备国家注册壹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6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
以上人员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提供近3个月(2024年01月-2024年03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核查方式(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如有特殊情况可提供声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项目建设实际需要配备,且视项目情况及招标人需要增加。其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配备人员满足最低配备标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项目管理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负责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拟派各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4年04月15日17时00分至2024年0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电子交易平台办理投标业务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开标时间起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s://hrbggzy.harbin.gov.cn/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2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举报电话:0451-53022631。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延寿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领导小组
电话:0451-53022631
招标人:延寿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延寿县南卫东路东风国际东南侧约70米
联系人:李慎重
电话:0451-53021900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星光耀广场一期办公一号楼2920室
联系人:丁秋玲
联系电话:0451-51011111
电子邮箱:gzxmglyxgs2022@126.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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