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高竹新区爱众·低碳汽车荟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4-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四川爱众荟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
发布时间 2024-04-1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0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市政,房建,水利
相关产品
联系方式
2收起
林先生 18080271707
唐老师 18483662655
正文内容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川渝高竹新区爱众·低碳汽车荟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川渝高竹新区爱众·低碳汽车荟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邻水县高滩园区管委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1-511697-04-01-991001】FGQB-000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爱众荟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爱众荟能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邻水县高滩园区管委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1-511697-04-01-991001】FGQB-0001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邻水县高滩镇重庆路GZ01-04-08号地块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0807.21平方米(约46.211亩);一、二期总建筑面积约22268.0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7808.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4459.53平方米,其中建筑包括一期综合能源补给站约1680.34平方米,二期商业中心约15312.52平方米,地下车库约3953.66平方米,其他约1321.51平方米,项目建筑密度28.96%,容积率0.59,绿地率24.00%,停车位总数量为23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42个,地下停车位88个,含充电车位56个。


2.3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含施工图设计工期60日历天设计工期包含施工图审查时间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成本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初步设计外的所有设计工作,以及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过程工作。


1)设计范围在本工程已完成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完成本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建立全专业BIM建筑信息模型工作。为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所需的施工图设计优化工作,委托施工图审查(不单独计费)、工程预算(不单独计费)、施工期间设计代表派驻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变更审查、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后期相关服务等设计全部工作内容。其中:

A、一期工程、二期工程施工图设计:一、二期范围的所有构、建筑物的建造,一期综合能源补给站达到投运标准所需的设施设备、智慧化加油、充电系统与装饰装修设计。包括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红线外与市政道路及管网连接部分【含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综合能源补给站屋顶单晶硅光伏发电工程、光伏新能源充电车棚、光伏智慧公共设施- -太阳能户外折叠遮阳伞,光伏广告塔\塔标,光伏智能座椅,三轴光伏太阳花,光伏伞带座椅)、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力工程(市政生产用电除外)、道路工程、室外LED大屏、绿色建筑措施、园林景观水景地面铺装与硬景、市政、海绵城市、光彩亮化工程、一二期精神堡垒、围墙、大门等】的施工图设计。

B、一期投运标准及装修设计范围包含以下部分:

①加油、充电按投运设计(包含:站房的装修),加氢按罐体、设备、工艺管道设计;②屋面(包含:综合能源补给站屋顶单晶硅光伏发电工程);③空调、管道、设备的装修<所有装修标准参照“爱众·低碳生活荟”综合能源补给站执行>,装修及光伏发电范围详见:图纸《装修范围》、《综合能源补给站屋顶单晶硅光伏发电范围》

C、三期未建范围:按绿化、市政及三期建筑占地区域按停车场设计。

(2)施工:本项目一期工程、二期工程的全部施工设计图纸与装修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工程保修等相关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 1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规范、标准、规程等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验收

2.7其他要求:1)本项目须严格按照经川渝高竹新区2024年第2次规委会全体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设计方案进行建设,不得调整总平面布局、建筑形态及风貌、外墙材质等,经发包方批准可对内部布局进行优化调整。

2)绿色建筑星级标准:本项目一、二期建筑最低须达到由《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一星级绿色建筑

3)建筑美观要求:建筑体(暖通、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等)管线、排污、排废、排烟设备的施工图设计及装饰装修设计应采用BIM三维建模技术通盘考虑,相关内容施工后不能外露于建筑立面、展示面、屋面显要位置,不能影响建筑整体美观。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R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成  R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设计

R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19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5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3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15000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R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一级注册建筑师,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专业)注册(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类专业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R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在本次招标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投标;(4)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5)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4  15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R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广安市(州))(网址:http://ggzy.guang-an.gov.cn/ —“登录”—“ 投标登录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5  7 09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实行(□见面开标;R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方式,关于“不见面开标系统”的流程和注意事项,请各交易主体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查看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爱众集团官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四川爱众荟能科技有限公司

   址:川渝高竹新区高滩镇汉渝路668号

   编:     /    

人:林先生

   话:18080271707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R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

   编:     /    

人:唐老师

   话:028-86669985、18483662655 

   真:     /    

电子邮件:   /      

   址:   /     

开户银行:   /      

   号:    /     

                                       2024 04  12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