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抚丹线(河沿至草河掌镇段)修复养护工程及抚丹线四棵树桥等2座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

发布时间: 2024-04-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区 辽宁省本溪市
发布时间 2024-04-12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5-15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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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马先生 024-47197008
韩女士,石先生 024-22564554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本溪市抚丹线(河沿至草河掌镇段)修复养护工程及抚丹线四棵树桥等2座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4年全省普通国省道等重点公路生产建设投资计划(第一批)的通知》(辽交规划[2024]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本溪市抚丹线(河沿至草河掌镇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128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本溪市杨家街桥等桥梁拆除重建养护工程施工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21号)《辽宁省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关于本溪市抚丹线草河城大桥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辽交发展工程[2024]190号)批准,招标人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以上资金,建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溪市抚丹线(河沿至草河掌镇段)修复养护工程位于省道抚丹线本溪市本溪县境内路线起于河沿,终于草河掌镇,设计桩号为K125+000-K138+115,全长13.115公里。目前该路段路面存在横纵裂缝、龟裂、沉陷等病害,为了改善公路的使用状况,延长公路的使用寿命提高行车舒适性,对原路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四棵树桥及草河城大桥位于省道抚丹线本溪市境内。四棵树桥因承载能力适应性不足,为保证行车安全,需拆除重建;草河城大桥存在部分墩柱破损露筋,伸缩缝堵塞失效等病害,为保证桥梁行车安全和结构耐久,对桥梁进行修复养护处理。

2.2计划工期:2024525日至20241015日,共计143日历天,其中,桥梁主体,桥梁下部结构要求2024715前完成实际工期以同签订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自实际验收之日起计算12个月。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4万元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451.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等级: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应该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要求: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级公路的路面、中小桥及沿线设施等的大、中修及大桥的中修养护工程;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桥梁养护甲级资质”;

③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业绩:

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94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干线公路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路面新建<或改扩建养护维修>工程、桥梁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和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长度1000米及以上钢护栏安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

注:1干线公路不包括县道、乡道、农村公路,下同2养护维修是指维修改造、大修、中修、修复性养护,不包括预防性养护,下同。3企业业绩应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录入并通过审核。

3.1.3主要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4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干线公路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路面新建<或改扩建养护维修>工程、桥梁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和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长度1000米及以上钢护栏安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年(任职时段截止日在“20194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担任过1项合同额不低于1200万元的干线公路工程(合同内容中必须包含路面新建<或改扩建养护维修>工程、桥梁新建<或改扩建或拆除重建>工程和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长度1000米及以上钢护栏安装>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工程验收评定为合格或以上等级)。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通工程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中建立信用档案,并及时在系统中完成资质、业绩、人员等资料的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未录入或未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20214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由于近期辽宁省将同期实施多个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工程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456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本次招标文件全部相关文件,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51510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于当日1000分至103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5.3本项目以电子交易为主,在开评标过程中,电子交易平台未发生系统技术性问题的,纸质文件不予开启。

5.4投标人须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笔记本电脑,在开标现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5.5电子交易相关软件的下载:(1)驱动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15&ZtbSoftType=DR;(2)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0209&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3)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ggzy.ln.gov.cn/fwdt/xzzx1/gczb/jtgc/scxz/

5.6逾期上传(或送达)的、未上传(或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或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7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xi.gov.cn发布的本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本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benxi.gov.cn)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文件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异议、投诉处理

8.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投标人可将其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本溪市交通运输局

   址: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

联系电话024-42818180

 

人:本溪市交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址:本溪市明山区华程路42

邮政邮编:117020

人:先生

联系电话:024-47197008

    箱:Hrgljh@163.com

 

招标代理: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

邮政编码:110005

人:韩女士、石先生

联系电话:024-22564554

????邮    箱:LNCT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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