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4年-2025年生产工程设计框架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4年-2025年生产工程设计框架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 地区 | 内蒙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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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GZJZ-2024-04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4-1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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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2024年-2025年生产工程设计框架
中标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GZJZ-2024-04)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4年-2025年生产工程设计框架(项目编号:GZJZ-2024-04)评标工作已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中标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及否决投标原因(如有)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投标 报价 (%) | 质量要求
| 框架有 效期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 评标情况 (综合排序) |
GZJZ-2024-04 |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2024年-2025年生产工程设计框架 | 第一名 |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 95 | 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要求标准,并满足甲方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一 |
第二名 | 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94 | 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要求标准,并满足甲方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二 | ||
第三名 | 上海邮电设计咨询研究院有限公司 | 97 | 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要求标准,并满足甲方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综合排序第三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否决原因 |
1 |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资格不符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以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以下内容:
⑴异议书
异议人的姓名、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的名称等相关信息。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清楚明白且有事实依据,禁止主观猜测)。
相关请求及主张。
异议事项的有效依据、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⑵异议授权函
法人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法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⑷异议真实性承诺函。
下列异议不予接收
⑴在成交结果公示后提出的。
⑵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⑶异议事项为异议人主观猜测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文件的。
⑷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在异议期内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匿名信件、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无证据或不真实异议、投诉,扰乱公司工作秩序和市场秩序的;对招标人或其他供应商进行诋毁或恶意异议、投诉的,取消其投(中)标资格2年。
2024年04月10日
招标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见智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