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第2次)
发布时间:
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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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 地区 | 福建省宁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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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11 00:00:00 | 项目编号 | E3509220902100287001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水利,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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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2
各潜在投标人: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招标编号:E3509220902100287001)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其他:1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陆万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更正为: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其他:13、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部门关于鼓励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3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若投标人存在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在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7日内无条件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否则将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企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详见附件。
“补充通知”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 标 人: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鸿安(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1日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
项目编号:
E3509220902100287001
招标单位:
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中恒鸿安(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补充通知1各潜在投标人: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招标编号:E3509220902100287001)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4.2.1投标截
发布时间:
2024-04-11
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
招标单位:
古田县平湖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中恒鸿安(福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平湖镇浙山水利灌区项目已由古田县水利局文件以古水审批[2024]10号批准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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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
福建省闽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古田溪古田县平湖唐宦村、唐宦村至端上村、端上村、端上村至达才村、平湖镇河道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古田溪古田县平湖唐宦村、唐宦村至端上村、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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