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 2024-04-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
发布时间 2024-04-08 00:00:00 项目编号 A3304240590005218001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30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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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先生 18357208141
宣建华 0573-86981598
正文内容

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A3304240590005218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计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2404-330424-04-01-6981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1988.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372.87万元,建设规模: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更换现状MBR池的膜组件、鼓风机、在线以及离线清洗系统等设施设备;更换现状第一污泥脱水机房脱水机及配套设备,并第一脱水机房与第二脱水机房增加连廊,同步对现状第一污泥脱水机房土建、结构、电气、除臭改造等,具体详见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地点:位于嘉兴市海盐县境内的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内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2.2招标范围:嘉兴联合污水处理厂一期改造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深化施工图)、第一污泥脱水机房建筑效果设计图、施工图自审和施工图审查后调整,完成本项目需采购的设备、材料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的编制工作,完成本项目中安全专篇、劳动卫生专篇等各类专篇的编制工作,以及各环节设计方案评估评审、工程施工和验收期间的配合服务等全部工作

2.3 设计质量目标:

(1)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均应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年颁布的 《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工程初步设计应满足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要求直至审批完成;

(3)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和工程费用均不得大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准的工程估算总投资和工程费用;

(4)施工图设计应确保经嘉兴市有资质的审图机构审查合格;

(5)本项目需采购的设备、材料的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的编制满足招标人的招标要求;

(6)本项目中安全专篇、劳动卫生专篇等各类专篇的编制满足审批要求

2.4设计周期:设计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含)内完成第一污泥脱水机房建筑方案设计并出具效果图,15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初稿编制并报送招标人审查, 待招标人审查后10日历天(含)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的编制,取得初步设计审查意见后7日历天内(含)完成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的编制,初步设计报批完成后30日历天(含)内完成招标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完成后根据中标人的设备选型20日历天(含)内完成深化图设计。同时按设备、材料的招标进度完成相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的编制(编制周期7日历天,以招标人发出通知起算),本项目中各类专项专篇等的编制工作满足评审时间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设计内容包含5万吨每天及以上的MBR池设计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给排水)及以上职称,且同时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48900分至2024430900登陆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4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430900分,地点为海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21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海盐)(http://ggzy.jxszwsjb.jiaxing.gov.cn/ZLHYTPBidder/memberLogi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嘉兴市联合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湾大道与外塘路交叉口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河滨西路126号

邮编: 314305                                 邮编: 314300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人:宣建华    

联系电话:18357208141                         联系电话:0573-86981598 

 

 

 202448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资质等级证书

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单项合同设计内容包含5万吨每天及以上的MBR池设计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二者缺一不可。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中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业绩不予认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高级工程师(给排水)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没有被限制投标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6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复制件。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