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桂林光明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4-0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瑞昌市水利局 地区 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
发布时间 2024-04-0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2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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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先生 13507026262
刘先生 13677022358
正文内容

瑞昌市桂林光明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瑞昌市桂林光明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瑞昌市桂林街道和范镇。
2.2 建设规模:桂林光明小流域位于瑞昌市桂林街道和范镇,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5°35"~115°36",北纬29°34"~29°35"之间,土地总面积36.88km2,中心点至瑞昌市城区路线距离约15km。小流域土地总面积36.88km2,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小流域内有水土流失面积773.35hm2,占土地总面积的21.08%,小流域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1296t/km2·a。
2.3 工期要求:2024 年 4 月 30 日开工- 2024 年 11月 30 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5 招标控制价:2421954.83元
2.6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检验与评定合格及以上质量等级。
3.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 颁发的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 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 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 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 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 C 类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系指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拟投入的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需提交本项目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 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
(7)投标人提供最近3年内工程施工中不存在重、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或重、特大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 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 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9)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 通知 ”(建办市[2019]50 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 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的通知 ”(赣建办文市[2020]45 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二级及以上临时建造师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4.1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 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 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 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 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 请于 2024 年 4月 7 日至 2024 年 4 月 28 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4 月28 日上午 9:30  时整,开标地点为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 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 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 ”进行线 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 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7.  其它事项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项目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   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 、已参与其他项 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3 、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 已履行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3 投标单位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职 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 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予通报批评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 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 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2013]100 号文件精神,对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7.4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 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 求的)。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7.5 根据江西省水利厅赣水建管字[2020]19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中标施 工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投标承诺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 等关键岗位人员按照考勤规则,在手机 APP“钉钉 ” 自主完成考勤打卡, 考勤采用手机端定位、人脸识别方式。考勤结果自动推送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履行合同评价及信用评价工作中运用。

7.6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瑞昌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瑞昌市水利局
联 系 人:谈先生   13507026262
招标代理机构:精源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13677022358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0号绿地新都会2号楼2单元8层803
监督机构:瑞昌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92-4230801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市支行

2、户名: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

3、户名: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