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深圳外环三期、12局东莞梁厂、22局珠肇GZSG-3标项目(钢材、型材、钢绞线、水泥)采购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4-0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 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 2024-04-03 00:00:00 项目编号 CRCC-GZJC-2024-30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2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公路,市政,房建,混凝土
相关产品 型材、水泥、钢材、钢绞线、型材包件、钢绞线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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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谢璠,杜彬 18178639337
正文内容

中国铁建11局深圳外环三期、12局东莞梁厂、22局珠肇GZSG-3标项目(钢材、型材、钢绞线、水泥)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GZJC-2024-30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 3 合同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 3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型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东莞梁厂,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东莞梁厂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1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来自广东省级财政、肇庆市,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肇庆段资本金由省级与肇庆市按7:3分担,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 3 合同段项目,本标段为新建深圳外环高速公里深圳段第三期工程,标段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地处深圳坪山与惠州交接处。本标段主要施工范围为:外环三期K82+740~K84+790(ZK82+660~ZK85+147)互通及主线范围:路基、涵洞、隧道、绿化、环保(不含声屏障)、管理服务养护设施与房屋建筑、改路改河改渠、管线改迁(不含110kv及以上电力线改迁、(次)高压燃气改迁)等工程施工建设。

2.1.2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东莞梁厂,成品梁中梁470片,成品梁边梁470片。

2.1.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正线路基179.16米,站场路基789.91米;特大桥6897.98m(西江特大桥2825.815m,双鱼洲特大桥1238.705m,右线双鱼洲特大桥1357.115m,左线双鱼洲特大桥1375.835m),甫草村中桥100.51m,框架桥1196.23顶平米,涵洞82.65横延米;混凝土集中搅拌站1处,制(存)梁场1处,钢盖梁拼装场1处,小型构件场1处,钢筋加工场1处,存料场1处。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材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如厂家投标则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至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1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4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型材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型材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两年度(2021年至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2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2024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钢绞线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钢绞线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绞线产能配套的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至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2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4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水泥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两年度(2021年至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022年12月31日后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投标人不在2024年“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投标人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报名后自行购买招标文件。

为避免发票开具失败,投标人须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完善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票信息(发票抬头、纳税人识别号、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地址、电话)。

5.3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41123时59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5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6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开标后投标人可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获取电子发票,请投标人在网站自行下载,发票开具后不再重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9时0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6.5铁建云采线上报价及维护报价注意事项:如铁建云采相应包件的物资清单与招标文件不相符时,以招标文件中的物资清单为准,铁建云采报价仅作为核算投标人对相应包件总价使用,投标人仅需确保在铁建云采填报的含税总价与投标文件中的含税总价一致即可。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4月28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 3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田头山社区

人:李新

   话:18666619828

 

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东莞梁厂项目经理部

   址:东莞市大岭山镇鸡翅岭村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东莞梁厂项目经理部

人:谢璠        

   话:15080660015

 

招标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经理部

 址:广东省肇庆市鼎湖区永安镇永泰路A6号

联系人:杜彬        

 话:18178639337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广州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紫园国际商务大厦17楼

联系邮箱:crcc-gzjczx@qq.com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谭工    电话:020-88260120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88260100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400 6296 888

 

  2024年43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备注

1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珠肇高铁高肇段GZSG-3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1

15455

1500

10


2

钢材

GC02

15455

1500

10


3

钢绞线

GJX01

3152

500

3


4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型材

XC01

9782

1000

5


5

型材

XC02

9782

1000

5


6

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七工程有限公司东莞梁厂项目经理部

水泥

SN01

7450

500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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