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岭东区城市雨水改造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4-0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双鸭山市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区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
发布时间 2024-04-01 00:00:00 项目编号 SZ0700G240331001001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23 开标时间 2024-04-23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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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王先生 0469-2605009
李先生 15145899075
正文内容
                                                                                           双鸭山市岭东区城市雨水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0700G24033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双发改发【2023】206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已到位,建设资金来自 增发国债及一般债券资金 。招标人为双鸭山市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双鸭山市岭东区城市雨水改造项目
2.2本项目总建设内容:维修雨水管道12.36公里,起点为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永兴桥,终点为岭东区宝石桥。维修雨水管道后重新铺设道路两侧宽2米人行道,铺装面积24720平方米。(具体各标段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岭东区
2.4计划工期:24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4616408.05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3个月(2024年1月至2024年0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
3.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实际需要而增加岗位及人员。
3.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建造师或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负责人)。
3.5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2021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会计报告且符合上述要求,新成立未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6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3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纪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没有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没有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1.58.199.11: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下载时间为于2024年04月01日18时00分至2024年04月0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时间及方式:2024年04月23日09时00分,本项目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
5.4按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建字【2023】19号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取消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保证金。
6.其他事项
6.1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清单,其中招标清单控制价清单格式后缀名hljzbx。制作出投标清单后缀名为.hljtbx。
6.3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0〕9号)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双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电话:0469-4285016
招 标 人:双鸭山市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双鸭山市岭东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469-2605009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145899075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