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更正公告(1次)
发布时间:
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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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 界首市教育局 | 地区 | 安徽省阜阳市界首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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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4-01 00:00:00 | 项目编号 | JS2024GC0008 |
投标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
项目分类 | 招标 | 行业分类 | 房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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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关于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 的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名称: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JS2024GC0008
三、首次发布时间:2024年3月25日
四、澄清修改公告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4页)“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现更改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2.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交安B证□水安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2.1□具备(注:按照相关规定未要求项目负责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的,招标人按照此条款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
2、原招标文件(第9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1.4.2
(原招标文件)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见招标公告 。”
现更改为如下: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通过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请投标人填写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名称,承担工作内容和份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比例要求详见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联合体协议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3、招标文件中有关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的占比的要求和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的要求执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2022]556号),中小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的占比不少于40%,其中小微企业在本项目承担的工作内容占比不低于中小企业占比的60%。
4、如上述联合体成员为小微企业的,可全部承担中小企业份额。如投标人非联合体,则需要以小微企业身份参加本项目投标,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见附件4)”
(见附件3)
3、原招标文件(第10页)“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1.11
(原招标文件)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经招标人同意,鼓励中标人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优先分包给本项目所在地的公司完成。
分包金额要求: 需经招标人同意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同时须报招标人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
现更改为如下: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同时须报招标人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分包金额要求: 需经招标人同意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同时须报招标人备案同意后方可实施。”
(见附件3)
4、原招标文件“ 第三章 评标及定标综合评审表中施工组织设计(第51页、52页)中评分标准第1、2、3、4、5、6、7、8项分值如下所见:
施工组织设计 24 分
1、评审投标人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是否和实际情况相符,是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4 分;
2、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相关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是否有验收制度,流程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4 分;
3、 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4 分;
4、进度控制措施:进度计划是否根据项目总工期要求逐级分解并编制合理的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4 分;
5、成本控制计划:成本控制计划是否做到思路科学、全面,措施具体、灵活,在报价竞争力较强的前提下,又能保障合理的利润,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3 分;
6、“四新”的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节能环保控制措施的推行情况,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3 分;
7、文明施工体系及措施: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0-3 分;
8、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0-3 分”
现更改分值为如下:
“施工组织设计 24 分
1、评审投标人主要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内容是否和实际情况相符,是否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3分;
2、质量控制措施:是否有相关质量管理与保证措施,是否有验收制度,流程体系是否健全,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3 分;
3、 安全控制措施:施工安全保障体系是否健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3 分;
4、进度控制措施:进度计划是否根据项目总工期要求逐级分解并编制合理的各阶段进度计划,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3 分;
5、成本控制计划:成本控制计划是否做到思路科学、全面,措施具体、灵活,在报价竞争力较强的前提下,又能保障合理的利润,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3 分;
6、“四新”的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节能环保控制措施的推行情况,是否有套用其他项目情况;0-3 分;
7、文明施工体系及措施: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0-3 分;
8、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措施:能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0-3 分。”
(见附件3)
5、原招标文件(第63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五、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2”
原招标文件:
“五、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2
(1)金融机构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现更改为如下:
“五、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有以下三种方式: (1)或(2)或(3)
(1)金融机构保函,保证金额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 ;如使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提供担保,必须是见索即付保函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保证金额为3%的工程价款 ”
(见附件3)
6、原招标文件补充材料如下:
①材料品牌质控表(见附件1)
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见附件2)
③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见附件4)
如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以澄清公告为准。
特此澄清!
招标人名称:界首市教育局
地址:阜阳市界首市东旭路与?Z园路交叉口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69766273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2号楼A栋8层801、802、803室
联系人:于铮
联系电话:13505512220
2024年4月1日
招标人(签章)
日期:2024年4月1日
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2024GC0014-1-1
招标单位:
界首市教育局
代理单位: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项目编号:JS2024GC0014-1-1)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发布时间:
2024-04-15
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S2024GC0008
招标单位:
界首市教育局
代理单位:
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正文内容:
(项目编号:JS2024GC0008)界首市学前教育设施建设提升(一期)项目界首市新华幼儿教育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1.招标条件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
发布时间:
2024-0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