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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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达美中路(鞍山东路至东环路段)及东环路(达美中路至江北东路段)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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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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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1100287100234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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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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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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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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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现代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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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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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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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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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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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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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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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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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茂鑫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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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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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规模按道路设计标准分近远两期建设 2 条道路,总长度 2567.805 米,其中达美中路(鞍山东路至东环路段)道路长度约 1469.268 米,道路红线宽度 40 米;东环路(达美中路至江北东路段)长度约802.818 米,道路红线宽度 60 米,近期实施 40 米。起点上跨江北东路,东西两侧各设计一个匝道,匝道路幅宽度均为 20 米,其中东侧匝道长度 176.083 米,西侧匝道长度 119.636 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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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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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8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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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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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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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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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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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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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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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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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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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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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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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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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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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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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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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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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壹亿零肆佰叁拾肆万陆仟壹佰柒拾壹元伍分(RMB¥104346171.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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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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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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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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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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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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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琪(注册编号:陕1612017201818674;
身份证号:610122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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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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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增强(证书编号:陕建安C3(2019)0039383;
身份证号:61052819******6914)
谭晓飞(证书编号:陕建安C2(2015)0009999;
身份证号:61032219******5213)
王龙(证书编号:陕建安C3(2019)0039298;
身份证号:61232319******8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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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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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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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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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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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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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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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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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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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壹亿零肆佰零捌万贰仟贰佰肆拾柒元贰角贰分(RMB¥1040822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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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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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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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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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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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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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清义(注册编号:赣1332006200809478;
身份证号:36011119******017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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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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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丹(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08)0017923;
身份证号:36253119******0061)
万谊兰(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13)0043723;
身份证号:36012119******0024)
俞慧文(证书编号:赣建安C3(2021)0097172;
身份证号:36232219******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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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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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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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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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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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盛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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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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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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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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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大写)壹亿零肆佰零叁万零叁拾伍元肆角玖分
(RMB¥1040300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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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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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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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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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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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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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世良(注册编号:桂1452015201506008;
身份证号:45222719******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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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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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英(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2305;
身份证号:45242819******1243)
庞宇(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0006577;
身份证号:45092319******8032)
侯江林(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0)0000258;
身份证号:450304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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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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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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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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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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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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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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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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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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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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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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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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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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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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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4—528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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