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区 天津市市辖区宁河区
中标单位 项目编号 WXHSXLTYJCSSTSGZSG/HT-2024-01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3-29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水利
相关产品 清淤疏浚工程、堤防工程、护岸护坡工程、建筑物改造工程等
联系方式
2收起
戴亚玲 022-69118778
焦欧阳,罗烈虎 18222529736
正文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经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4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特别国债和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卫星河属天津市中小河流,是宁河区重要二级排涝河道,连通潮白新河与蓟运河,承担着排涝、灌溉、蓄水、引洪输水等任务,控制的排水区是宁河区重要粮棉产区和京津服务保障基地,在保障区域排涝安全发挥重要作用。目前,卫星河存在河道淤积、部分堤顶超高不足、过流能力低下、部分穿堤建筑物破损严重等诸多问题,与其所承担的任务极不相称,亟待需要进行综合系统治理。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244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25615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卫星河水系连通循环与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WXHSXLTYJCSSTSGZSG/HT-2024-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疏浚工程、堤防工程、护岸护坡工程、建筑物改造工程等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建筑业划型标准为: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报价得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近五年(201941日~20243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1年~2024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3299时~202448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富裕中心支行;

银行账号:122908750810602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tczxgs@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419930分,地点: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津榆支路107

      人:戴亚玲

        话:022-6911877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园小区

      人:焦欧阳、罗烈虎

        话:1822252973618630852296

        箱:tczxgs@126.com

  期:2024329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戴亚玲

电话:022-69118778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区水务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科

受理负责人:刘国娥 牛文东

电话:022-6959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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