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造价服务招标
发布时间:2024-03-29 09:58:00
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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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基础信息
招标编号:13260000-ZB-2024-0080
标书号:ZBSQ-2024-5974
采购单位: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截止时间:2024-04-03 11: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4-03 15: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4-03 12:00:00
开标时间:2024-04-03 15:00:00
采购类别:管理咨询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10000.00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13260000-ZB-2024-0080)
保证金收款账户:
工行良乡西潞支行/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0200026519200199846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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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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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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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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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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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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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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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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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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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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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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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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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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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隅红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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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地址:
北京市北京市市辖区房山区窦店镇亚新路33号
┃详情描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某污染土挖运及处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造价咨询服务 2.2招标人: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3项目地点:北京市区域内 2.4招标范围:对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承包的某污染土挖运及处理工程与项目业主单位和审计单位进行沟通,编制工程结算材料,形成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单位和审计单位均认可的结算文件,并最终交付甲方项目结算书成品三份。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以上工作。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中标人数量:本次招标中标投标人为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法人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2021年01月01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安全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技术能力。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做好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所有失信执行案号、执行法院等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查询结果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上截图(盖单位公章))。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单位投标前需电话沟通我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我公司具体情况,确认是否有能力完成此项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金隅阳光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所有投标单位需缴纳保证金1万元,合同签订之后退回原单位,请及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备注造价咨询服务投标保证金,并将汇款凭证及时上传金隅集团阳光采购平台供我单位进行确定。备注招标编号。 收款单位: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良乡西潞支行 银行账号:020002651920019984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需在平台上传含完整签章,与纸质版材料完全一致有效的投标文件,若出现不一致,招标人有权视差异情况决定是否拒绝投标人应标。具体以金隅阳光招采平台设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亚新路33号东门综合楼第三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5.4本项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参加。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亚新路33号东门 联系人:高原 门志伟 电 话:13720007156 15201358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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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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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0007156
门志伟
/
15201358443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60350389
监督举报邮箱:hsljiwe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