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2024-2025年度1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比选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招标单位 | 福建医科大学 | 地区 | 福建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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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榕大禹招字[2024]第009号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27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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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2024-2025年度1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比选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作为福建医科大学2024-2025年度1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比选(招标编号:榕大禹招字[2024]第009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为准。
一、答疑部分
1、投标文件上传部分有十个章节,是每个章节导入相对应章节内容?还是每个章节需要导入一整份标书?
答: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可按章节导入相对应章节内容或在第一章节“投标书”中导入一整份标书,均可。
2、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人派出项目负责人,电子交易平台的唱标信息中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投标工期如何填写? 电子交易平台的唱标信息是否作为废标依据和合同履行依据?
答:本次比选时不要求投标人派出项目负责人,唱标信息中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可按“/”填写,投标工期按721日历天填写。电子交易平台的唱标信息不作废标依据和合同履行依据。
3、能否提供招标文件word版本?
答:不提供。
二、补充部分
1、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的3.6.其他资格条件”及“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3中第(6)点”其他资格条件:均修正为:(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自拟格式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或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为新注册成立的可自拟格式提供最近季度或最近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即可);(2)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202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修正为: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纸质或电子);
3、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6中②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修正如下:若采用电子担保保函应通过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申请。开具担保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电子担保保函以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含开评标系统)对电子保证保函的验证结果为准,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工程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若采用纸质保函,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