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砂竞争性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7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段项目经理部 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中标单位 项目编号 ZT2006MTLM2B-WZZB-202403-001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3-27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公路,铁路,市政,砂石骨料
相关产品 机制砂、机制砂包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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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达伟 18316656080
正文内容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段项目经理部(机制砂)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竞谈编号:ZT2006MTLM2B-WZZB-202403-001

 

 

 

 

 

 

 

 

物资名称:机制砂

 

 

 

 

 

 

 

 

 

   采购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段项目经理部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二〇二


  

第一章 竞谈公告

1.采购条件

2.公司概况与采购内容

2.1公司概况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4.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机制砂包件

5.竞谈文件的获取

6.竞谈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谈判方式

9.现场踏勘

10.采购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第二 响应人须知

竞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4 响应人人资格要求

1.5 费用承担

1.6 保密

1.7 语言文字

1.8 计量单位

1.9 竞谈预备会

1.10 分包、转包

1.11偏离

2.竞谈文件

2.1 竞谈文件的组成

2.2 竞谈文件的澄清

2.3 竞谈文件的修改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 响应报价

3.3 报价有效期

3.4 竞谈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4. 递交竞谈响应文件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5.首次报价

5.1 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5.2 首次报价程序

6.评审及谈判

6.1 谈判小组

6.2 评审及谈判原则

6.3 评审及谈判

7.合同授予

7.1 合同授予方式

7.2 竞谈结果公示

7.3成交通知

7.4 履约保证金

7.5 签订合同

8.重新竞谈和不再竞谈

8.1重新竞谈

8.2 不再竞谈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9.2 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9.4 对与评审及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9.5 监督

9.6 异议和投诉

10.关于竞谈响应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竞谈首次报价记录表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附件四:成交通知书

附件五:竞谈结果通知书

附件六:确认通知

第三章 评审及谈判办法

评审及谈判前附表

1.评审及谈判方法

2.谈判小组

3.评审标准及程序

4.评审及谈判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协议书

二、专用条款

一、机制砂专用条款

附件:履约保函

附件:廉政协议书

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表

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一、机制砂技术规格书

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竞谈保证金

5.资格证明资料

5.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

5.2许可和认证

5.3生产能力证明

5.4近年财务状况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

5.5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5.6近年完成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

5.7履约信用证明

5.8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情况表

5.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6.报价资料

6.1 物资首次报价表

6.2 物资描述表

7.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方案

10.物资技术规格书

11.承诺书

11.1关于同意现场随机取样检查的承诺书

11.2关于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11.3关于不存在关联单位竞标承诺书

12.其他材料

12.1物资生产企业简介

12.2响应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一章 竞谈公告


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段项目经理部(机制砂)物资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竞谈编号:ZT2006MTLM2B-WZZB-202403-001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段项目经理部机制砂物资材质为石灰岩采购,为满足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需求,根公司物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对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段项目经理部需机制砂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诚邀有实力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参与谈判。

2.公司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里程范围K37+576~K76+700,路线长度37.86km。起于马耳山特大桥桥尾K37+576处,止于线路终点太白西互通主线K76+700处;有互通立交3处,分别为桃川立交、太白东立交、太白西立交;服务区 2 处,分别为路平沟服务区、太白西服务区;收费广场 3 处,为桃川收费站、太白东收费站、太白西收费站;连接线 1 条,避险车道 2处。施工范围为本项目全线范围的路面工程施工,主要包含临时工程、主线及交叉工程基层、底基层,路面上、中、下面层、路缘石预制安装、路面排水、房建场区碎石路面及其相关附属工程。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本次协议谈判服务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段项目经理部原则上最终选择1-3名中标候选人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T/CFLP0016-2019);

4)《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机制砂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委托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符合项目经营范围;

2) 生产厂家应具有的许可和认证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真实有效),采矿许可证。

3) 生产及供货能力要求:a. 供货能力满足招标人对招标物资数量、质量要求且日生产能力不低于1000吨。 b.自身具有与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生产检测、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碎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本次投标报价标的物交货地点与投标人生产厂家的距离在本次投标报价中不予考虑。

4)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租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近两年每年一份的交通运输部所认证的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检测部门、单位出具的所投标产品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21年-2022年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1份(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必须为沥青拌合站混凝土的供货业绩)。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供货信誉良好,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框架协议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2021年版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5.竞谈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采-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2完成注册登记后,于2024年03月26日8时00分至2024年04月01日17时00分通过登录铁建云采平台的“供方子门户”,在所竞标(包件)购买并下载采购文件(具体操作参见“铁建云采-“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供方子门户”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拒收其响应文件。

5.3响应人完成报名后须申请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解密等操作(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4本次竞谈一包一投,包件划分及售价等信息见竞谈公告(附件1),售后不退。

5.5收据获取:响应人购买电子采购文件后由采购组织单位统一将财务提供收据发送至响应人报名申请时填报电子邮箱。

6.竞谈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6.1响应人需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使用CA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响应文件办理CA数字证书用于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6.2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404189时00分

网上递交:递交地点为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供方子门户”。响应人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投包件响应文件CA加密上传递交以及报价维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责任由响应人自负。

6.3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响应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解密截止时间,下同)2024041810时00分

各响应人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果及责任由响应人自负。

6.4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响应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响应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竞谈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

7.2 本次采购安排如有变化,采购组织单位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8.谈判方式

8.1谈判方式:视频谈判。对评审通过的响应人,谈判小组将通过腾讯会议进行谈判。

8.2二次报价递交方式:铁建云采平台递交。谈判结束后,响应人需在谈判小组要求的时间内将二次报价表(签字盖章通过铁建云采平台递交

8.3注意事项:

①各响应人的竞谈联系人,请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并进行注册,熟悉操作使用方式。

②腾讯会议-会议号将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组织单位通知各响应人的竞谈联系人,请确保竞谈联系人手机畅通。每位响应人仅允许一台设备进入视频谈判会议室

9.现场踏勘

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响应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响应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采购人联系。

10.采购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段项目经理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中铁二十局

联系人:屈达伟   联系电话:18316656080

10.2采购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采购组织单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广安路3619号

邮编:710000                                                      

电子邮件:245319078@qq.com      

监督电话:胡景波 17749156306

   

2024326


附件1 采购物资包件清单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包件号

施工单位

数量(吨)

采购人

交货时间

机制砂

0-2.36mm

JZS-01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项目经理部

50000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项目经理部


合计

50000



注:母岩为石灰岩石料。

 

注: 1、此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供货按发货通知发货,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各规格型号需求数量在供货中有调整,报价人须无条件按实际需求数量供货。


第二 响应人须知

竞谈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1.1.2

竞谈编号

ZT2006MTLM2B-WZZB-202403-001

1.1.3

采购人

见竞谈公告

1.1.4

采购组织单位

见竞谈公告

1.1.5

项目名称

见竞谈公告

1.3.1

采购内容

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1

响应人资格要求

见竞谈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

1.9

竞谈预备会

召开

1.11

偏离

不允许

2.1

构成竞谈文件的其他材料

澄清、补遗、修改、补充等

2.2.1

响应人要求澄清竞谈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040318:00前,响应人书面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245319078@qq.com,同时发送可编辑的word版本至该邮箱

2.2.2

响应人澄清竞谈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040418:00前,网上公示,与竞谈公告网址相同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189:00

2.2.3

响应人确认收到竞谈文件澄清的截止时间

收到竟谈文件后24小时内,响应人书面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245319078@qq.com

2.3.2

响应人确认收到竞谈文件修改的截止时间

收到竟谈文件后24小时内,响应人书面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245319078@qq.com

3.1.1

构成竞谈文件的其他材料

修改、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3.3.1

响应有效期

自竞谈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

3.4.1

竞谈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须从报价人银行账户中汇出)。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2  万元。

3. 账户信息如下:

   名: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段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区支行

   号:99011231020001363047  

3.5.3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见竞谈公告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5.5

近年采购物资供货业绩表的年份要求

见竞谈公告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5.8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见竞谈公告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按竞谈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2.1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4189时00分

4.2.2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见竞谈公告

4.2.3

是否退还响应文件

4.2.4

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要求

1)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4041810:00。

2)各响应人必须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om),完成响应文件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后果及责任由响应人自行负责。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4189时00分

7.4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是否收取及具体形式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成交合同价的2%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响应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不允许拆包报价

10.2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竞谈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3

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合价和响应总价取整。

10.4

成交人接受采购人对装车、运输等环节的监管,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

10.5

合同签订:

由采购人指定单位与成交人签订供货合同时,买卖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不偏离采购文件的前提下双方可按采购人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10.6

竞谈文件响应人须知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为准;评标办法中若有前后不一致的条款则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合同协议书与合同专用条款在相同条款项中内容不一致时则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10.7

澄清修改文件解释顺序:对竞谈文件两次以上的澄清、修改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澄清或补遗为准。

10.8

所有带★并涂黑的文字为特别强调说明,请重点关注并参照规则执行。

10.9

具体采购安排:

1、成交候选人应根据竞争性谈判双方达成的成果与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眉太公路MTLM2标段项目经理部签署具体《采购合同》,以明确具体采购权利和义务等,由具体《采购合同》签订方履行采购及付款等所有义务,公司主管部门督促、监督双方权利和义务落实。

2、以具体《采购合同》为准,但合同价格及各项费用等不得高于竞争性谈判双方达成的成果约定。

3、本次采购价格为固定价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有关物资(下称采购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1.1.2竞谈编号: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3采购人: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4采购组织单位: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名称: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3 采购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采购内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不允许拆包竞标

1.3.2采购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

1.3.3采购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1.4 响应人人资格要求

  1.4.1响应人应具备承担本次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2)许可和认证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生产能力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财务能力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6)供货业绩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履约信用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4.2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响应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谈文件提供的格式签署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响应。

1.4.3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

2)为本包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被责令停业的;

5)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7)两个及以上响应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响应;

8)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在近三年内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其他情形: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响应人准备和参加竞谈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竞谈活动的各方应对竞谈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竞谈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竞谈预备会

本次采购不组织竞谈预备会。

1.10 分包、转包

本次竞谈物资不允许分包、转包。

1.11偏离

本次竞谈物资不允许偏离。

2.竞谈文件

2.1 竞谈文件的组成

  本竞谈文件包括:

1)竞谈公告;

2)响应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物资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书;

7)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谈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谈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谈文件的澄清

2.2.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谈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组织单位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245319078@qq.com,要求采购人对竞谈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谈文件的澄清将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在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3 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澄清,并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至邮箱 245319078@qq.com,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对未回复的响应人将视为默认收到。

2.3 竞谈文件的修改

2.3.1 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修改竞谈文件,并将修改内容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上发布。

2.3.2 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查看修改内容,并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发送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邮件至邮箱245319078@qq.com,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对未回复的响应人将视为默认收到。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响应人须按第七章格式内容进行编制)

1)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竞谈保证金;

5)资格审查资料;

6)响应报价资料;

7)响应人资格声明;

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等方案;

10)竞谈物资技术规格书;

11)承诺书;

12)其他材料。

3.2 响应报价

3.2.1 竞谈采购人应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谈判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

3.2.3 经谈判的每轮(次)报价均需按竞谈文件规定格式完整填写物资报价表。

3.2.4竞谈报价规则详见第四章“合同专用条款”13.3相关规定。

3.3 报价有效期

3.3.1 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响应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响应人延长报价有效期。响应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谈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竞谈文件;响应人拒绝延长的,其响应失效,但响应人有权收回其竞谈保证金。

3.4 竞谈保证金

3.4.1 响应人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照竞谈公告附表1中要求的金额、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供相应竞谈包件的竞谈保证金,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4.2 响应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竞谈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采购组织单位最迟将在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成交的响应人和成交人退还竞谈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谈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递交截止后撤销响应文件的;

2)中标后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3)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的;

4)中标后不按照竞谈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5)响应人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和行贿等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资料

响应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应按竞谈公告要求提供完备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竞谈公告的要求,具备承担本包件供货的相应能力。

3.5.1“响应人基本情况表”应附响应人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材料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以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3.5.2“许可和认证”应附竞谈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3“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型号规格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4“财务能力”应附财务状况表以及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5“质量保证能力证明”应附竞谈公告要求的质量保证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6“近年采购物资供货业绩表”应附供货业绩等资料,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7“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同类竞谈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8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竞谈物资合同情况”应附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合同数量及交货期等)。

3.5.9“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如有应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3.5.10按照竞谈公告中响应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质文件。

3.5.11接受代理商响应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10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生产商相关情况。

3.6 响应文件的编制

3.6.1响应文件应按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A4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应按本章第3.1.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

3.6.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谈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响应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

3.6.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在相应位置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递交竞谈响应文件

4.1  响应文件的递交

4.1.1 响应人应在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4.1.2 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4.1.3 无论响应人中标与否,响应人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1.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组织单位不予受理。

4.2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本章响应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响应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组织单位。

4.2.2 响应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3项的要求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2.3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首次报价

5.1 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按响应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竞谈响应文件,所有竞谈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2 首次报价程序 

1)公布响应人名单;

2)响应人维护报价信息;

3)公布响应人报价;

4)首次报价结束。

6.评审及谈判

6.1 谈判小组

6.1.1评审由采购组织单位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由采购组织单位从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专家库中抽取。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响应人的主要人员的近亲属;

2)与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及谈判原则

评审及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审及谈判

谈判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及谈判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竞谈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及谈判。第三章“评审及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及谈判依据。

7.合同授予

7.1 合同授予方式

7.1.1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组织单位统一公示。

7.2 竞谈结果公示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谈响应有效期内,采购组织单位将竞谈结果在铁建云采平台(网址:https://www.crccep.com/)上公示。

7.3成交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竞谈响应有效期内,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中标的响应人。

7.4 履约保证金

7.4.1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成交供应商与项目经理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及金额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7.4.2若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与采购人所属项目签订合同,将视为不良记录计入内部诚信记录1次,超过3次以上将取消本次中标资格,并在采购人后面组织的公开招标中取消投标资格。

7.5 签订合同

7.5.1项目部依据招标采购结果,与确定的供应商分别谈判并签订合同。

7.5.2 本次采购的数量为初步数量,实际供货按发货通知发货,结算以工地实际签收数量为准,

7.5.3当项目部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在不偏离竞谈文件的前提下双方可按采购人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

8.重新竞谈和不再竞谈

8.1重新竞谈

8.1.1竞谈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购买竞谈文件相应包件的潜在响应人少于3个的,采购人重新组织竞谈;

8.1.2递交截止时间止,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人少于3个的物资包件,不予竞谈,采购人重新组织竞谈。

8.2 不再竞谈

8.1规定重新竞谈后,响应人仍少于3,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后不再进行招标

9.纪律和监督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竞争性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响应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响应人的纪律要求

响应人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竞谈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响应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及谈判工作。

9.3 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及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及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及谈判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及谈判。

9.4 对与评审及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及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及谈判活动中,与评审及谈判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及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9.5 监督

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6 异议和投诉

9.6.1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七部委11号令》,异议人须按顺序,详尽的提供以下材料,缺项的异议函件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先将完整的加盖红章扫描件发至采购人和代理机构邮箱并及时将原件寄到采购人和采购组织单位处。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的名称、 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 的,附 «营业执照» 复印件。

③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④异议请求及主张。

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⑥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6.2投诉

1)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竞谈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拟就竞谈文件、开标、公示的竞谈结果投诉的,应当按本章9.6.1项规定先向采购人提出异议。

3)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竞争性谈判活动的正常进行。

4)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出现上述(3)、(4)情形的,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有权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上述行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不予退还其竞谈保证金。

10.关于竞谈响应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竞谈响应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订合同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竞谈响应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竞谈响应文件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竞谈首次报价记录表

 

      (项目名称)       (物资类别/名称)竞谈首次报价记录表

 

采购人:

竞谈编号:                      类别:         开标时间:          

序号

包件号

竞谈响应人

首次报价(元)

是否提供竞谈保证金

备注

竞谈响应人代表签名










































































































备注:响应文件中的竞谈保证金银行回单不作为到账凭证,以银行到账为准。

 

采购人代表:                         记录人: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竞谈响应人名称):

 

                   (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谈判的谈判小组,对你方的竞谈响应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

 

 

谈判小组

 

主任:(签字)

 

      


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物资品种)谈判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竞谈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附件四:成交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

 

成交人名称):

 

  你方于(递交截止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谈响应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成交价:      大写       (¥    小写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采购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在此之前按竞谈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采购人:(盖单位章)

 

      

 

 

 

 

 

 

 

 

 

 


附件五:竞谈结果通知书

 

竞谈结果通知书

 

非成交供应商名称):

 

  我方已接受 成交供应商名称)于(递交截止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谈响应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名称)为成交供应商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采购人:(盖单位章)

 

      

 

 

 

 

 


附件六: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采购人名称):

  

  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竞谈编号、物资品种、包件号)竞争性谈判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

  特此确认。

 

 

 

                                                   响应人: (盖单位章)

 

                                                          

 

 


第三章 评审及谈判办法

评审及谈判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人数: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3.1

形式评审标准

竞谈响应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字盖章

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响应文件的编制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6款规定

响应文件份数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6.4项规定

响应文件递交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4.2款规定

响应文件内容的完整性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1.1项规定

首次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的首次报价

……

……

3.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范围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许可和认证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生产能力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财务能力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质量保证能力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供货业绩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履约信用要求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响应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

……

……

3.3.1

商务评审标准

授权委托书

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报价表、物资描述表

填写内容完整,并符合竞谈文件的相关要求

响应报价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竞谈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科学、合理、可靠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

对本次采购履约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不得出现偏差

……

……

3.3.2

技术评审标准

竞谈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条件、交货状态等

符合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的要求

竞谈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提供了符合竞谈文件要求的合格检测报告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符合竞谈文件的相关要求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

……

3.5

重大偏差

16)其他情况

1.不接受报价修正和评标价的评定的;

2.要求响应人出具承诺书而响应人不承诺的;

3.竞谈文件规定可以否决响应的其他情况。

3.8.1

推荐成交候选人

经评审的报价相同时排序方式

以响应人注册资本金进行排序,注册资本金高的排序在前;若注册资金相同则以有效业绩数量较多的排序在前;若有效业绩数量也相同,则以财务状况年份内平均营业总收入金额较大的排序在前;若平均营业总收入金额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商议并出具一致意见以确定排序。

3.8.2

中标能力

中标能力

1.由中标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所属项目部商谈确立合同关系,由采购人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各入围中标供应商的最大供应能力。2.采购人不干涉中标入围供应商与采购人所属项目的商谈过程,但合同价格及各项费用等不得高于框架竞争性谈判双方达成的成果约定。成交候选人承诺,如合同价格及各项费用高于框架竞争性谈判双方达成的成果的,将按照框架竞争性谈判双方达成的价格计算相关价款。

 

3.8.4

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行贿犯罪记录期限

响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前1年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贪污贿赂的犯罪记录的,经该成交候选人确认后,取消其中标资格。

 

 

 

 

 

 


1.评审及谈判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报价最低的竞谈响应人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低于成本的或超过采购人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2.谈判小组

2.1采购组织单位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谈判小组负责评审及谈判工作。谈判小组按照竞谈文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审及谈判工作,采购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依据。如果谈判小组成员对审议事项存有不同意见,以谈判小组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意见为准;如仍然无法达成一致,审议事项应在重新评审后,以谈判小组成员简单多数的意见为准。

2.3评审及谈判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评审标准及程序

3.1形式评审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形式评审不合格的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形式评审的竞谈响应人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2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经资格评审不合格的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只有通过了资格评审的竞谈响应人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3.3商务、技术和报价评审

3.3.1商务评审

评审竞谈响应人的商务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竞谈文件的要求。商务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2技术评审

评审竞谈响应人的技术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竞谈文件的要求。技术评审标准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3.3竞谈报价评审

3.3.3.1根据评标方法载明的办法进行评审

3.3.3.2算术性错误修正

响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以下原则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

1)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在唱标排序环节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存在报价校核问题的包件评标委员会做如下认定:竞谈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响应人对非实质性内容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响应人并要求其采用书面形式回复,澄清后的正确价格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及响应人双方具有约束效力,原错误报价应同时失效,修正后的竞谈报价与原报价(唱标价)相比偏差在1%以上者,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②竞谈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响应人对非实质性内容做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响应人未做出书面答复或拒绝澄清,按原始报价(唱标价)评审,原始报价(唱标价)作为竞谈文件的一部分,对采购人及响应人双方具有约束效力,校核后正确报价不作为评审依据,应同时失效。具体处理方式如下:一是唱标价认定为低于成本价或高于市场价的按废标处理;二是若该响应人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按原始报价(唱标价)签订合同。

3)对不同文字文本竞谈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4)每轮(次)竞谈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次)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4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4.1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响应人对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响应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响应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谈判小组响应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响应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3.4.4谈判小组有权对有疑问的内容要求响应人提供相应的原件,响应人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5重大偏差

重大偏差是指未能对竞谈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偏差,如接受将不能实现采购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竞谈文件要求的其他响应进行公平比较。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对响应函、授权委托书、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等进行签字并盖单位章的;

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适用于委托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情况)

3)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的;(适用于代理商响应并要求的)

4)不符合国家或者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

5)响应有效期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

6)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竞谈保证金或所提交的竞谈保证金没有实质性响应的;

7)同一响应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首次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的除外),或出现折扣报价的(适用于不接受折扣报价的);

8)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填写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的;

9)竞谈物资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10)采购物资规格型号、数量、交货期、交货地点、交货状态、交货条件等与“物资需求一览表”不符,且不能满足采购物资要求的;

11)报价低于成本或超出采购人可以接受的价格,或高于最高采购限价的;

12)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拒绝出具履约保函或降低履约保函金额、减少或减轻响应人的责任和义务等;

13)响应文件的编制内容不完整、出现重大漏项的;

14)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5)出现不平衡报价的情况;

16)其他情况:见评审计谈判办法前附表。

3.6竞谈响应文件的否决

响应人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3.6.1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3.6.2不接受谈判小组根据本办法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的;

3.6.3未按谈判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6.4响应文件中使用虚假材料的;

3.6.5响应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中: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竞谈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竞谈响应人之间协商报价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竞谈响应人之间约定成交人;

③竞谈响应人之间约定部分竞谈响应人放弃响应或者成交;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响应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与竞谈;

⑤竞谈响应人之间为谋取成交或者排斥特定竞谈响应人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谈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竞谈响应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竞谈事宜;

③不同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竞谈响应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竞谈响应人的竞谈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⑦不同响应人在铁建云采平台注册的核心信息存在关联关系。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采购人与竞谈响应人串通投标:

①采购人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开启响应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响应人;

②采购人直接或者间接向竞谈响应人泄露标底、谈判小组成员等信息;

③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竞谈响应人压低或者抬高报价;

④采购人授意响应人撤换、修改响应文件;

⑤采购人明示或者暗示响应人为特定响应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采购人与竞谈响应人为谋求特定竞谈响应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4)竞谈响应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以他人名义参与竞谈;

②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③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④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如要求提供的);

⑤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⑥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否决所有竞谈响应

3.7.1在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该包件的所有竞谈响应:

1)所有竞谈响应均被否决的;

2)否决一部分竞谈响应后其他有效响应不足三个使得竞谈明显缺乏竞争,决定否决全部竞谈响应的。

3.8评审结果

3.8.1 谈判:只有通过评审的竞谈响应人才进入报价谈判程序。

本次竞争性谈判实行尾数淘汰制,对通过评审的竞谈响应人根据其报价情况由低到高依次排序,  若进入谈判报价程序中响应供应商不足3家,则不再进行谈判报价。

若通过评审的竞谈响应人人数少于六家(含)的,竞谈响应人均可进入谈判环节;

若通过评审的竞谈响应人人数为多于七家(含)的,首轮(次)报价排序为第七名及以后的响应人被取消谈判资格,其余竞谈响应人进入谈判环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谈判文件。谈判小组按随机顺序与各竞谈响应人就技术、供货周期、价格、服务等问题进行一轮谈判。

必要时可以将谈判结果写成文字材料,并各方签字。通过谈判后,谈判代表可以书面形式对其报价作最终修改,作为最终竞谈报价。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有关各方人员应进行保密,不得向其他参与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人员透露谈判情况。

3.8.2推荐成交候选人:除第二章“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人外,谈判小组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和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竞谈响应人,按照经评审的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1至3名排序在前的竞谈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

经评审的竞谈响应最终报价相同的,排序方式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8.3中标能力:对于同一响应人在同类物资1个以上包件中均具备履约能力且价格均为最低时,谈判小组应根据该竞谈响应人的生产能力、供货保证能力等因素,评定其最大中标能力,并按照相关包件授标总价最低的原则,在该响应人最大中标能力内,推荐其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包件依序推荐其他竞谈响应人为成交候选人,但采购文件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前附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8.4完成评标报告:谈判小组按原国家计委等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的规定编制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包括基本情况,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递交记录,评审程序,评审标准,否决竞谈响应情况说明,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等。评标报告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共同签字确认。

3.8.5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在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如果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或在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谈判。

3.8.5.1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区域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组织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在信誉、产品质量、生产供应能力、财务状况、服务等方面进行考察, 如供应商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存在影响评审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依序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谈判。

4.评审及谈判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4.1评审及谈判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4.2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竞谈响应人或者竞谈响应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竞谈响应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3递交响应文件后,直至宣布授予合同为止,谈判小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竞谈响应人或与该评审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

4.4竞谈响应人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中,对有关人员施加影响的任何企图和行为,都可能导致竞谈响应人的响应被否决。

4.5评审及谈判工作结束后,与评审及谈判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竞谈响应函、评审资料、评审及谈判办法、演算草稿纸和数据信息记录等必须全部交回。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货物名称)

 

 

 

合同编号:                                 

   方:                                 

   方:                                 

签订日期:                                 

 


一、合同协议书

 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方:注: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签订地点:西安市未央区           签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等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合同协议书及所附下列附件是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合同专用条款;

(二)合同协议书;

(三)合同双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签约人员的身份证明(若签约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书(若签约人非法定代表人);

(四)本合同其他条款和上述文件提到的其他有关文件。

上述文件相互补充和相互解释,在不明确或矛盾时,应按以上顺序在先者为准。

二、 本合同含税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合同价)(系统自动生成)元整。

三、质量标准、保证及要求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合同标的以及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技术规格书等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乙方应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并对其质量负责。质量保证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甲方应妥善保管并向乙方提出诉求,乙方应在收到或应当收到甲方诉求24小时内给予书面应答并在2天内处理完毕;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及时更换,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乙方在收到或应当收到甲方诉求24小时候内未做出书面应答且未在2天内处理完毕,甲方有权进行自行处理,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四、知识产权

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所提供的任何货物、服务等不得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不受到任何人关于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有发生,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相关费用和损失。

五、文件资料

乙方应对任何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磁、纸介质)文件、图片、影像资料、样品保密,不得泄漏或传递给任何第三方,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条款均有效。

六、包装和标记

1.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约定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防锈等需要,确保安全无损运抵至合同约定地点。

2.货物的包装、标记和证件,应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符合甲方的合理要求。

3.因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范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应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七、运输

1.甲方接收货物之前运输途中的毁损、灭失等所有风险和运输、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在装车/船前按约定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运输方式、车/船号、启运日期、预计到达日期通知甲方。

八、验收与交付

1.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技术规格书等进行验收。

2.乙方将发货清单、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书及其他必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随同货物一并交付给甲方,并与交付货物保持一致,如有不符或缺失,应在3天内补齐,否则视为乙方逾期交货。

3.货物验收分为质量验收、数量验收、外观验收、资料验收。完成数量验收、外观验收和资料验收后,由甲乙双方签署确认验收单,质量验收以甲方试验检测结论为依据。

4.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按合同、竞谈及响应文件、承诺书或其他文件应承担的质量或其他责任。

5.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质量存在瑕疵、缺陷或乙方存在其他质量违约行为的,甲方可以拒绝接收该批次货物并暂缓资金结算直至消除违约行为;乙方应在2天内更换被拒绝的货物,并承担该货物检验、退场等费用。

九、结算与支付

1.乙方应在每月供货周期结束后与甲方完成对账确认,并以验收单、对账确认单、全额发票作为结算依据。甲方结算后,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对账确认单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仅对当前供货周期内的货物进行对账确认,超出当前供货周期范围的验收单,甲方不予对账确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纠纷、违约行为等事项,在争议、纠纷、违约行为等事项解决后支付,相应支付时间顺延。

十、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出具合法有效的发票。

2.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税法、政策规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造成发票认证失败等。

3.因国家、地方政策调整导致相应税率发生变化,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甲方有权按不含税价及新的适用税率进行对账、结算,或重新商讨签订补充协议。

4.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乙方还应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联和抵扣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

4)如果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汇总开具,则乙方应提供其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十一、安全环保要求

在供货过程中必须执行甲方环境行为要求:按照甲方收料人员的安排规范卸车;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减速慢行,禁鸣喇叭;车况必须良好,干净整洁,不能有严重漏油及冒黑烟情况。

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本合同生效后,非经双方协商确认并订立书面补充协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或义务。

2.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或义务。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视为逾期交货,每天应承担逾期交货或视为逾期交货的货物货款1%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本条款约定的违约金外,乙方还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每逾期一天应承担未更换货物货款1%的违约金。

3.因货物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4.乙方有其它违约行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货款支付以业主向甲方按时付款为前提,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的,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期限相应顺延。甲方无故延期付款的,乙方应当先行书面催告甲方付款,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催告后一个月内支付或与乙方达成支付约定。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受诸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或其它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影响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受影响的合同一方对于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义务不承担责任。但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合同另一方,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4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合同另一方。

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一方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其应在扩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其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合同另一方。

3.合同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延长。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    15日,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十五、合同争议解决

1.若乙方对甲方质量检测结果存在异议,以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单位出具的检测结论为准。检测结果符合标准,由此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甲方承担;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由乙方承担。

2.若乙方对甲方过磅验收结果存在异议,由双方共同选择经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的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重量与乙方过磅重量之差若不超过专用条款约定的范围,以乙方过磅数量为准,复磅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超过,则以复磅重量为准复磅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约定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六、其它

1.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有效期至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为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没有规定的,按行业惯例或交易习惯处理。

 

甲方(盖章):(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乙方(盖章):(须填写营业执照登记的单位全称)

注册地址:(以营业执照为准)             注册地址 :(以营业执照为准)

通讯地址:(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通讯地址:(以实际办公地址为准)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法定代表人职务:

纳税人身份:                    纳税人身份: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                        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或其他)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15位代码,国税号):(注:若完成“三证合一”登记,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代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账户名:                        账户名:

账号:                          账号:


二、专用条款

一、机制砂专用条款

(一)合同标的、数量、价款

序号

货物名称

牌号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暂定数量

不含税单价(元)

增值税税率

含税单价(元)

价税合计(元)

1











2











人民币小写合计:


人民币大写合计:


备注

1.合同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甲方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2.谈判期结算单价:固定价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个别价格数据明显失真时,合同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技术规格书

1.质量要求: 符合技术标准及技术规格书等要求,业主如有其他质量要求在此处一并说明  。

2.技术标准:   规范名称   。

3.技术规格书:   按规范描述   。

4.质量保证期:六个月,自甲方出具合格质量检测报告时间计算。

(三)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自 交付之日起 转移。

(四)运输及保险: (公路/铁路/船) 运输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时间、地点:                

(六)卸车费用承担: 乙方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负责卸车承担相应费用。。

(七)验收

1.质量验收:以甲方试验检测数据为依据。

2.数量验收:

1)以过磅验收数量为准。甲方过磅数量与乙方出库单数量在 ±3‰ 范围内,以甲方过磅数量为准,超出范围时,以较低者为准。

3.其他:                。

(八)结算与支付

1.供货周期: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

2.发票

1)发票形式及税率

乙方按下述开票信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为   % 。如遇税率调整,实际含税结算单价=合同约定的结算单价÷(1+原税率)×(1+当前适用税率)。

2)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税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发票备注:

3.支付

1)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成交合同价2%的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在乙方供应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且无争议、纠纷、违约行为等事项,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采取银行转账或票据形式支付。当票据比例不高于30%,期限为6个月或12个月,相关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票据比例高于30%,超出部分的银行实际贴息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开具材料调差增值税专用发票,由此增加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采取以下支付方式:

结算完成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70%,第三个月内支付当月结算货款的25%,余款在质保期满六个月内付清。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2.其他:                                                 。

(十)联络

1.甲乙双方指定联络人通过  邮件/传真/QQ  方式进行联络确认。

2.甲方联络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3.乙方联络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附件1:履约保函

附件1:廉政协议书(诚信合规协议、保密协议根据采购人要求签订)

 

 

买方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全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附件: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

致:                   (买方名称)

鉴于   (卖方名称)已保证按     (竞谈编号)      (物资类别/名称)采购文件的规定,实施    (包件号)物资供应。

根据卖方的申请,我方    (银行名称、地址)(下称“银行”)现开立一笔数额为    (元)的保函作为    (竞谈编号)     (包件号)所签合同的履约担保,受     (买方名称)(下称“买方”)的约束,该笔金额应由本银行根据本保函承诺合法地支付给上述买方。

如卖方发生如下情况之一:

1)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发生不履行响应承诺或不执行供货合同的情况;

2)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放弃或拒绝继续履行供货合同;

3)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因原材料或制造工艺产生供货质量问题不及时解决。

我行保证,在收到买方第一次书面要求后,无需买方出具任何证明来证实其要求,即按该要求向买方支付上述款额,但在买方的书面要求中,应注明该项索款,是由于发生上述条件中的一种或几种,并具体说明情况。

本保函自开具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一个月。任何有关担保的索款要求,应在该有效期终止前提交本银行。

银行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           签字:______________ 

地址: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                传真:              日期:_____________ 

 


附件:廉政协议书

廉政协议书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地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约束甲乙双方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问题的发生,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协议书。

一、甲方(含甲方人员)义务

1.不得接受乙方或向乙方索取或以借用为名占用乙方的任何财物;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接受乙方的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2.不从乙方报销或支付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在婚丧喜庆等活动中不邀请乙方人员参加、不接受乙方的财物。

3.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或个人)、物资供应商;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等;不得借用、占用乙方车辆。

4.对无法拒绝的乙方及其个人所送的钱物,应在一个月内报告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并及时退还乙方或上缴纪检监察组织。

5.对乙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二、乙方(含乙方人员)义务

1.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行贿;不得向甲方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不得向甲方赠送任何奖金或其他经济利益。

2.不得为甲方报销或支付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向甲方提供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参加甲方人员的婚丧喜庆等活动,不向甲方家庭成员及亲属赠送任何礼金、礼品。

3.不接受甲方介绍或指定的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不接受甲方推销或指定使用的物资设备,不向甲方无偿提供车辆等。

4.对甲方及其个人索要钱物、介绍或指定工程分包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推销或指定使用物资设备、借用占用车辆等行为予以拒绝,并及时主动向本单位(本系统)上级纪检监察组织报告。

5.对甲方提供的有关信息,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履行各自义务,构成犯罪和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有关纪检监察部门按管辖依法依纪处理,所认定的事实和处理结果作为承担下列约定违约责任的依据。

1.乙方不履行其第1项义务,乙方在月内不得进入建设市场甲方管理范围谈判,当期信用评价定为C级,数额较大的加重处理,若一年内再次发生,取消乙方6个月谈判资格,取消谈判资格具体事项按建设单位、甲方上级单位相关通报执行。

甲方向乙方索贿,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数额由双方约定,以下同),乙方主动向甲方行贿,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承担。

2.甲方向乙方索要或主动要求乙方提供甲方第2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乙方主动向甲方赠送、提供乙方第2项义务所列钱物和活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3.双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各自第3项义务,经查证属实的,采取主动行为先行违反义务一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

4.双方不履行协议约定1-3项义务的,应将责任人调离本项目并按规定予以处理。

四、违约责任追究

1.甲乙双方自觉履行本协议并互相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

一方主动举报另一方,举报方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全部由被举报方承担,但不免除各自应负的法纪责任。

2.由于双方单位或工作人员个人行为造成违约的,双方单位承担上述约定的违约责任。

3.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

4.违约方应在有关部门对不履行协议的行为做出处理或结论后(约定时间)日内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双方有义务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通报对方。

五、本协议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竣工日期止。有效期内发生的违约事实,有效期后发现的适用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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