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泗洪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
中标单位 项目编号 HZHZH-FW-08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3-22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候选人 行业分类 水利,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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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女士,佘先生,徐春玲 025-86338425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已由苏发改农经发【2021】109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90%,地方配套10%。项目法人为泗洪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泗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盱眙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淮阴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处,招标人为泗洪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牵头人)、泗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盱眙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淮阴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淮安市洪泽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宿迁市宿城区、泗洪县、泗阳县和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区、盱眙县。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洪泽湖周边滞洪区位于洪泽湖大堤以西,废黄河以南,泗洪县西南高地以东,以及盱眙县的沿湖、沿淮地区,共涉及宿迁市宿城区、泗洪县、泗阳县以及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区、盱眙县等两市六县(区)。大致范围为沿湖周边高程12.5m左右蓄洪垦殖工程所筑迎湖堤圈至洪泽湖设计洪水位16.0m高程之间圩区和坡地。

迎湖挡洪堤加固159.27km (含挡墙加固5.65km)、堤后填塘固基66.52km、堤防防渗处理32.29km,堤防迎水坡护砌165.32km、护脚25.75km,新建堤顶防汛道路210.88km(含上堤路23.3km) ,迎湖挡洪堤配套跨河桥梁(涵)46座(新建27座、拆建5座桥梁,配套闸交通桥3座、桥涵11座),新建进退洪口门7座,新建、拆建排涝泵站4座,新建、拆建、加固改造通湖涵闸17座,影响处理建筑物92座(包括11座泵站、74座涵洞、7座交通桥)。

建设估算总投资: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静态总投资 428489 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 348054.45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投资 61029.60万元,环境保护工程投资 4426.86 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 14978.53 万元。

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2021〕99号),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为堤防工程区、建筑物工程区、跨河桥涵工程区、水系调整工程区、施工临时设施区、施工临时道路区、取土区、施工围堰区、表土堆存场及临时堆土区等。各分区防治措施为:

(1)堤防工程区: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剥离后的表土结合临时堆土区单独堆放,可有效保护珍贵的表土资源。施工过程中进行临时苫盖,施工结束后堤防、河坡裸露面进行绿化措施以及与绿化相关的绿化覆土、土地整治措施。

(2)建筑物工程区:施工过程中进行临时堆土拦挡、苫盖,以及闸站施工结束后翼墙后平台的绿化措施以及与绿化相关的绿化覆土、土地整治措施。

(3)桥梁工程区:桥梁施工过程中实施泥浆沉淀措施。

(4)水系调整工程区:施工过程中裸露场地进行临时苫盖措施。

(5)施工临时道路区:施工前后施工临时道路区实施表层土的剥离和后期土地整治前的回覆。施工前剥离的表土结合附近临时堆土区堆置。施工过程中裸露地表进行临时苫盖。

(6)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前后施工生产生活区进行表层土的剥离和后期土地整治前的回覆。施工前剥离的表土结合附近临时堆土区堆置。施工过程中裸露地表进行临时苫盖。施工生产生活区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

(7)临时堆土区:临时堆土区四周进行临时拦挡、临时排水措施及坡面临时苫盖措施。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招标共设一个合同标段(合同编号:HZHZH-FW-08)。

招标内容: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协助业主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配合项目稽查督查,汇总相关整改材料等。协助业主单位做好水土保持设计变更方案(如有)编制工作。

本招标项目计划服务期为自签订验收调查合同之日起至环境保护设施通过专项验收之日止。

服务期: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通过专项验收,并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止。

质量目标:在规定的期限内保证完成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并满足专项验收要求,提交报告的数量满足档案和专项验收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报备时间为准)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

(6)其他人员要求: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增加的资格评审标准:/

(7)其他要求:

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等,不得同时投标,否则相关单位的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均不予接收(接收的文件也不参与评标)。

已经在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宿迁市境内)水土保持监测和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淮安市境内)水土保持监测的中标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3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具体要求见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2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录,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录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招标公告中没有任何要求的评审因素在下表的评审标准中可以直接打“/”便于评委直接跳过。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信用等级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社会保险

所有人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应提供至少包含自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10.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1.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00.13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为详见评分标准。

7.4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标

80分

1

投标人业绩

20分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报备时间为准)有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工作业绩。

有1个不得分,每增加一个得10分,最多得2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项目验收批文(备案文件)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赋分。

2

项目管理机构

40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保或水利类正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得5分。

2. 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验收报备时间为准),有水利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编制且通过验收(取得批文或备案文件)项目负责人业绩,每有1项得10分,最多得20分。

3.除项目负责人外,本项目配置的其他技术人员中,每有1名水保或水利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的,加5分,最多得1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①职称证书的扫描件(或复印件),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项目验收批文(备案文件)等业绩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予赋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未见其姓名和任职情况的,须附有原发包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3

投标报价

20分

本标段设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50%+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5时,取剔除其中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剩余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

各合格投标人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误差为0得满分;高于基准价的每1%扣1分,低于基准价的每1%扣0.5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得分采用内插法(精确到0.01)。

技术标

20分

1

工作方案与服务承诺等

20分

1.针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提出的方案、方法、指导思想合理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2.取得成果的可行性、针对性和可靠性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3.对任务的重点、难点分析全面且有针对性6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4.工作服务的目标明确、服务承诺切实可行有保证措施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5.工作计划及保证进度的措施合理、得当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6.质量服务等保证措施合理、得当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7.投标人服务过程响应及时、措施全面到位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8.项目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置合理得2分,有缺陷适当扣分。

备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表中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否则不予赋分。

3.类似工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项要求。

4.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企业业绩,同一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一份。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洪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牵头人)

泗阳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宿迁市宿城区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盱眙县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洪泽区洪泽湖周边滞洪区近期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处

淮阴区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幢605室

邮编:210019

联系人:肖女士、佘先生、徐春玲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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