瑶海区YH202309号地块全过程代建管理、设计及代销服务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发布时间: 2024-03-2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合肥市海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
中标单位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项目编号 2024BFYBZ00378
中标金额 发布时间 2024-03-22 00:00:00
项目分类 中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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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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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工 0551-66223546
朱工 0551-66223642
正文内容

瑶海区YH202309号地块全过程代建管理、设计及代销服务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评定分离)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瑶海区YH202309号地块全过程代建管理、设计及代销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2024BFYBZ00378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8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03月21日

瑶海区YH202309号地块全过程代建管理、设计及代销服务项目定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合肥瑞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和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花园大道

费率/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27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旭辉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新建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安徽核工业勘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保税港区2号办公楼A402室

费率/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27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厦门中铁诺德置业有限公司和中铁成都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西路358号503室之三

费率/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27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和合肥工业大学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100号琥珀五环城和颂阁1幢201

费率/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27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定标候选人名称:浙江兴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和安徽寰宇建筑设计院和合肥市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达夫路35号

费率/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270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海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瑶海区新安江路与曹冲路交口瑶海建设大厦

联系人: 张工

联系方式:0551-6431682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李长森  联系电话:0551-66223200

公示期:2024年03月22日至2024年03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46【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