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中心)古平岗立交等三座立交桥及市管桥梁桥头跳车病害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294887(第1次重新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19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
发布时间 2024-03-19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12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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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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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政 18305199121
正文内容
编号: BNJ240035-01FG
(重新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古平岗立交等三座立交桥及市管桥梁桥头跳车病害治理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24]3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078.38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078.38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设计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双桥门立交主线及 C、G 匝道。东西向主线西起中山南路,东至大明路上下行匝道分流点,全长约2000 米;南北向主线北起秦虹路路口,南至宏光路下行匝道分流点,全长约 1450 米;C 匝道为西向南方向匝道,西起南京金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南至路子铺小区北区北门,全长约 255 米:G匝道为东向南方向匝道,东起秦淮幼儿,南至秦淮区绿化养护站,全长约 1125 米。2.纬九路跨线桥。西起创意路路口附近,东至恒大华府小区,全长约 1150 米。3.古平岗立交东西向主线桥。西起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定淮门东校区附近,东至南京康尼机电股份公司附近,全长约 650 米。4.桥头跳车整治。对 17处市管桥梁桥头跳车病害进行整治。以上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桥梁最大单跨为50米。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86.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3319.68万元)
        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以及全过程设计跟踪。全过程设计跟踪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服务。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
        2.7 设计服务期:365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4-12 09:30:00
        4.3 工具及平台使用费 0 元。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1)本工程设计投标最高限价为86万元。
(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 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资信业绩(满分8分)
6.2.1企业业绩:2019年3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26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维修或改造类工程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4分,最多得8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两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反映的数据或内容出现不一致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项目类型以合同或项目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为准;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满分:8分
6.3设计方案(满分50分)
6.3.1设计构思得分(满分30分)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对项目区位、项目背景等认识到位,对招标人提出的建设范围理解到位并提出合理的总体设计理念。等级分:(优:8;良:7.5;中:7;差:6.5;无:0)
(2)桥面病害处治建议:病害分析详实,处治方案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相关技术指标符合规范;设计内容完整合理,从多角度阐述。等级分:(优:8;良:7.5;中:7;差:6.5;无:0)
(3)桥面铺装维修设计方案:充分考虑现有铺装形式、病害特征及交通环境特点,方案切实可行、内容完整合理。等级分:(优:6;良:5.5;中:5;差:4.5;无:0)
(4)桥头跳车整治设计方案:充分考虑桥头跳车病害类型及成因,结合现状标高,分类处治,整治方案切实可行,措施得当。等级分:(优:8;良:7.5;中:7;差:6.5;无:0)
6.3.2项目解读(满分20分)
(1)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对招标项目设计特点、关键性技术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对策措施。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2)招标项目设计进度保障措施:对招标项目设计的进度保障措施是否可靠进行评定。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3)服务措施。对后期服务跟进计划方案。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4)质量控制:设计质量控制措施可靠具体有保障。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5)成本控制:工程成本控制合理、可控。等级分:(优:4;良:3.6;中:3.2;差:2.8;无:0)
6.4项目组成员及其他(满分28分)
6.4.1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或教授级)职称的得3分;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师证书或获得省部级以上设计类奖项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4.2结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得4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4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4.3道路设计负责人2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得3分/人;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人,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人。(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8分
6.4.4造价负责人: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证书为注册造价师)资格得3分;同时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5分,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3分。(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6.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满分4分)
6.5.1企业奖项: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的桥梁设计类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得4分/个;获得省部级设计类奖项的得2分/个。(奖项限评二个项目;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奖项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设计行业协会颁发的,提供获奖证书,时间以获奖证书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编入至投标文件中。)满分:4分
备注:
(1)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设计方案由评委各自独立打分,除被评标委员会认定存在重大偏差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打分的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该项的得分(当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为5人及以上时,去掉-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低者优先中标,若投标报价仍一致时,以技术得分高者优先中标,若技术得分仍一致,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序。
(2)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3)评分标准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等)和业绩证明材料、奖项等,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录入信息为准。
(4)本项目设计方案为暗标。暗标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项目组人员每人只能参加1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
(6)投标人需提供项目组成员的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9月-2024年2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均需提供,否则相应人员不得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3、资质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及范围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及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8.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提供相关证书材料,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5、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9月-2024年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费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8.6、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7、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提供承诺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8.10、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南京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256号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6号城际空间站H1栋8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陈政 联  系  人:卢意
        电       话:15295512315 电       话:18305199121
        传       真:/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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