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镇江市丹徒区通济河整治工程建设处 地区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
发布时间 2024-03-1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10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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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2收起
刘先生 0511-88990106
许沁,王扬 025-86338425
正文内容

1.招标条件

《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已经江苏省发改委(发改农经〔2024〕153号)批复工程所需资金为省级以上补助和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省级以上补助50%,地方自筹5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镇江市丹徒区通济河整治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镇江市丹徒区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整治河道长10.91km,含河道疏浚、堤防加固、防汛道路及配套建筑物工程。

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征迁范围:

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需永久用地769.60亩,其中农村集体土地46.08亩,国有土地723.52亩;工程临时用地328.23亩,其中农村集体土地198.01亩,国有土地130.22亩;红线外影响鱼塘96.79亩。

工程影响拆迁24户78人。工程拆迁各类房屋7080.21m2,其中砖混房5139.96m2、砖木房1078.69m2、简易房311.44m2、棚房550.12m2;影响企事业单位6家,其中事业单位1家,企业单位5家。事业单位拆迁房屋面积为918.31m2,企业单位拆迁房屋面积为757.68m2;影响各种道路面积7247m2,长度2253m,影响高压线路2.05km,影响通讯线路长23.59km,影响地下管线共3.61km。

根据初设批复,通济河(镇江段)整治工程丹徒区境内征地移民补偿投资6065.61万元。批复工期为36个月。

2.3本次招标内容:按照《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规程》开展监督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本工程征地移民安置实物复核、安置进度、征地移民安置质量、征地移民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以及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恢复情况等进行监督评估,并编制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和细则、提交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等规定的所有工作,参与征地移民安置验收工作,协助编写征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报告和管理工作报告。结余增补项目的移民监督评估等直至工程竣工为止所有相关工作。

2.4本合同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止(电子投标信息、投标函投标要素一览表填写1461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业绩【同时提供:1.合同协议书,2.验收证明(自验或初验或终验等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业主单位提供的移民监督评估主要工作完成的证明),二者缺一不可。3.中标通知书(如有)】。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督评估师资格要求:拟任项目总监督评估师应具有水利类高级工程师,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水利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工作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 验收证明(自验或初验或终验等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业主单位提供的移民监督评估主要工作完成的证明);4.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其担任总监督评估师或总监或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业主单位提供证明】。

(5)其他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承诺函”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319日至2024325(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陆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水利工程-投标人),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0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递交方式及开标模式

5.2.1电子投标文件向本交易平台递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2.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2.4首次参与“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总监督评估师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8.社会保险

提供在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打印清单。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拟投入工地现场管理或作业的还应当增加提供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凭证)。

9.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0.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S=T×60%+B×40%

B—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平均值。计算方法为:首先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在此基础上计算B值;若所有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则B按最高投标限价的85%计算。

最高投标限价T:56.76万元。

7.4分值构成

1.资信业绩及组织机构:25分;2.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50分;3.投标报价:25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资信业绩

评分标准

(25分)

监督评估机构组建(14分)

(1)投标人配备的监督评估人员不少于6人,得4分,否则本项不得分。

(2)具有移民、测量、财务、档案、工程造价等专业人员,每专业有一个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各人、各专业均不重复计分),最多得5分(提供的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应能证明人员从业的专业及职称,同时必须提供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清单,否则不予计分。)

(3)监督评估人员中每有一名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培训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3分。

(4)监督评估人员中具有测量专业(提供以上第(2)项评分标准中的能证明测量专业的证书)且提供监理工程师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的得2分。

证书证件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

总监督评估师素质(4分)

拟任总监督评估师2020年1月1日(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征地移民安置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项目总监督评估师或移民监理总监或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有1项得2分,最多得4分。

【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 验收证明(自验或初验或终验等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业主单位提供的移民监督评估主要工作完成的证明)。】

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总监督评估师在其中担任总监督评估师或总监或项目负责人信息的,需业主单位提供证明。

企业业绩 (4分)

2020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每有1个征地移民安置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或征地移民安置监理或征地移民安置监测评估项目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如有);2.合同协议书;3. 验收证明(自验或初验或终验等移民专项验收证明,或业主单位提供的移民监督评估主要工作完成的证明)】

备注:同一项业绩中,企业业绩和拟任总监督评估师业绩不可重复计算得分且总监督评估师得分优先。

投标人资信(3分)

投标人取得ISO“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的,有1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时间需在有效期之内)

 

2.2.4

(2)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评分标准

(50分)

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大纲(50分)

①监督评估工作人员守则完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②监督评估工作大纲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③监督评估方法、措施合理、得当,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④监督评估要点合理、得当,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⑤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⑥现场组织与各方的协调措施到位的得5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⑦有完善的工作管理制度的得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⑧评估工作量分析及相应人员配备计划合理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⑨人员到岗到位保障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25分)

报价得分(25分)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见本章第7.3款。

l.与评标基准价相同的得20分;

2.超过评标基准价偏差率每+l%扣2分,最多扣至0分;

3.低于评标基准价偏差率每-1%加1分,最多计算至-5%(含-5%);

4.对偏差率在-5%以下的,在上述第3项的基础上,每再-l%扣1分,最多扣至0分。

5.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数值之间采用内插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备注:凡与评标评分有关的资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其他内容

/。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江市丹徒区通济河整治工程建设处

地  址:丹徒区金谷东路33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511-8899010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联系人:许沁  王扬

电话:025-86338425

传真:025-86338777         邮编: 210019

电子邮件:60918958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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