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席镇大寨河东岸沿线涵闸改造工程施工Ⅲ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3-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 地区 江苏省扬州市
发布时间 2024-03-1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08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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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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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军 13511729995
徐工 18652570219
正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朴席镇大寨河东岸沿线涵闸改造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扬开管许发[2024] 38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施工单位,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朴席镇智能制造产业园区位于仪扬河以南、大寨河以东区域。根据《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朴席镇空间规划布局》,该片区定位为“以传统工业和创新产相结合的高科技、生态型、综合性智能示范园区”,该片区主要保护对象由农业变更为企业。原先服务于农业主体的河道与建筑物已不能满足现状要求,同时随着片区内企业陆续入驻,现状的河道布局发生更改,亟需对片区河道及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现阶段,智能制造产业园区内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天合光能扬州新能源产业园均已开工建设,为保障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防洪安全、改善周边河道引排水条件,朴席镇人民政府拟实施朴席镇大寨河东岸沿线涵闸改造工程。通过改造、新建大寨河东岸沿线涵闸,改善周边河道引排水条件提升河道排涝能力,保障智能制造产业园区防洪安全。

本次建设内容:拟改造大寨河东岸现状爱乡河涵闸、仓基河涵闸、殷桥河涵闸、石街河涵洞;新建横五河涵闸和五星港涵闸2座,尺寸为3.0m×2.5m钢筋砼结构箱涵,洞身总长24m。大寨河侧配套平面直升式钢闸门扇共6扇,工程等别为IV等,建筑物级别为4级,工程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30年,建筑物中闸门的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围堰级别5级。

本工程概算总投资1593.68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1430.10万元,专项部分投资163.58万元(其中工程征地及拆迁安置补偿费为112.98万元,环境保护工程16.23万元,水土保持工程34.37万元)。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实施的朴席镇大寨河东岸沿线涵闸改造工程共分为3个施工标段,各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施工Ⅲ标(合同编号:PXDZHHZ-2024-SG03),主要建设内容为:(1)拆建殷桥河涵闸;(2)拆建石街河涵闸;详见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工程建安投资392.68万元(含环保、水土保持)。

2.3质量等级: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2.4计划工期:77日历天,本工程施工计划于2024415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2024531日前完成水下工程,2024630日前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缺陷责任期另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要求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12-202402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且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符合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投标人出具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

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2)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下称“三类人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4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公布的信息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40318日至20240325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要求见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3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施工Ⅱ标→施工Ⅲ标→施工Ⅰ标。满足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同时对本项目施工3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一个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一个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投标中均为综合得分第一,按照以上开评标顺序定标。

5.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召开投标预备会,自行踏勘现场可以与招标人联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08930分。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在20240408930分前上传至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6.2电子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接受该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朴席镇人民政府

地址:扬州市隆觉路1

联系人:张永军

电话:135117299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775

联系人:徐工

电话:18652570219

邮箱:610499576@qq.com

8. 备注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帐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陆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8.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 评标办法

9.1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评标积分为各项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平均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9.2评标办法细则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22分)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得1分。

2、施工场内外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2进度计划、资源配置和材料组织(3分)

1、施工进度计划科学、合理,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原材料及半成品材料的采购、保管、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主要施工机具设备及劳动力配置安排详尽合理,能满足施工强度需求,有详细的计算说明,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2分)

1、施工围堰、地下管道保护、施工降(排)水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1分。

2、现场矛盾协调处理方(预)案合理、应对措施全面,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4主要施工方案与质量(10分)

1、土方开挖回填、弃运施工方案可行,调配平衡方案合理、工艺程序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得2.5分。

2、涵闸等主体工程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符合有关施工规程规范要求,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4分。

3、金属结构、电气设备采购保管、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方案合理、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5分。

4、水土保持、环境保护专项方案切实可行、全面,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5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5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1分。

2、环保、水保措施可行,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现场卫生防控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1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1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1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2.1投标报价(70分)

1、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投标报价分为有效投标报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1.0分;

2、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最低分值为0分。

3、评标基准价“S”具体确定方式为:

S=T×A+(a1+a2+…+an)/n× (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00.650.70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1、投标人所投标段的报价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的85%,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8分)

3.1项目经理素质(2分)

1、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

2、项目经理近5(20191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中标价2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1分。

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

3.2项目经理答辩(4分)

项目经理答辩采用暗标闭卷,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

答辩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

答辩签到截止时间:202404081030,拟任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

3.3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项目部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除外)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的,每有1人得0.5分,最多得2分。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2、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