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黑龙江伊春汤旺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3-1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伊春供电公司 地区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春区
发布时间 2024-03-18 00:00:00 项目编号 0610-2440NG070059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08 开标时间 2024-04-08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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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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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峰 0458-3852775
郭长全 0451-84350178
正文内容

国网黑龙江伊春汤旺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0610-2440NG070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网黑龙江伊春汤旺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伊春供电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伊春汤旺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项目

2.2建设地点:伊春市汤旺县

2.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4449.55㎡。其中:国网黑龙江伊春汤旺河供电公司生产综合用房一栋,总建筑面积4358.81㎡,地上建筑5层,无地下室,建筑高度25.00m(室外地坪至女儿墙顶);消防水泵房一栋,总建筑面积90.74㎡,无地上,地下1 层,含室外配套工程等

2.4招标控制价:18065323.95元

2.5计划工期:2024年5月1日至2025330日,共333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连续3个月(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4.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下载时间为2024年3月181700分至2024年3月25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4月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汤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汤旺县东风大街102号

  话:0458-3532887

人: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伊春供电公司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透笼山街10号

人:云峰

    话:0458-3852775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528号天鹅湾大厦9层

人:郭长全

    话:0451-84350178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