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一期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商砼)询价采购公告
招标单位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一期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 地区 | 广东省东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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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单位 | 项目编号 | ZT1102-XJ-2024-043 | |
中标金额 | 发布时间 | 2024-03-17 00:00:00 |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公路,房建,水利,混凝土 |
相关产品 | 商砼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一期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商砼)
询价采购公告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043
因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一期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施工需要,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清单如下表),本次询价只接受在中国铁建采购平台—铁建云采(https://www.crccep.com/)注册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在线报价,请有意向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按以下要求于2024年3月20日下午17点00分之前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须扫描成一份PDF文件)上传至铁建云采平台并进行报价维护操作。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到货时间 | 备注 |
1 | 商砼 | C30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方 | 2000 | 广东东莞大朗镇常虎项目工地 | 2024年3月 | 报价为非泵送普通混凝土,泵送、水下综合单价再次基础上进行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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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商砼 | C35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方 | 2000 | |||
3 | 商砼 | C25 | 国家现行行业质量标准 | 方 | 600 | |||
合计 | 4600 |
二、项目简介:
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改扩建工程起自(起点桩号K16+613)东莞市常平镇朗洲村,接G1523甬莞高速惠常段,沿既有高速公路改扩建,经常平镇、大朗镇、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大岭山镇、大岭山林场、长安镇、虎门镇,止于虎门镇树田村五点梅枢纽互通(K57+031.591)。第四合同段:桩号K20+125.932-K30+639.751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路线全长约10.514km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改路、还建道路部分)、桥涵、互通、全包声屏障、排水工程、施工便道、交通疏导便道(便道、便桥、土方、临时支护、临时挡土墙、防护及排水),投标报价808336068元。
三、有关要求:
1.投标单位资格条件:
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询价物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报价。
1.2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1.3质量保证能力:出具满足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近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1.4供货业绩:具有近一年与本次询价物资相同类型的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2.报价资料要求: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报价函、营业执照、投标物质量检测报告、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投标单位资质证书、相关业绩及我方需要的其他资料。
3.报价和结算单价
3.1结算单价为结算综合单价,包含但不限于出厂单价、运杂费、人工成本等,结算单价均以结算期内货到工地当期“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造价信息”(https://zjj.dg.gov.cn/zjj/ztzl/zjxx/)所对应规格的税前综合价*(1-优惠百分比)进行结算,此优惠百分比为固定值,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
3.2结算周期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本次询价以2月份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造价信息(https://zjj.dg.gov.cn/zjj/ztzl/zjxx/)发布的对应型号混凝土税前综合价为基准价。如下所示:
C25:513.19元/方;C30:524.39元/方;C35:543.98元/方
4.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5.货物验收方式:
5.1货物到工地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乙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装车单、出厂合格证及质量证明文件等。
5.2过磅验收,由于甲方现场无过磅条件,施工点较为分散,商品混凝土数量以乙方出厂地磅计量,乙方在商品混凝土出厂前,应通知甲方派专人到乙方商品混凝土站逐车监磅并签字确认数量,按商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容量折算砼方量。每车商品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时,应由甲方指定的专门验收人员签收,甲方可不定期随机过磅复核(每月抽查比例不低于10%),如复核过磅重量与乙方发货单重量相差超过千分之三,则在两次复磅之间所供商品混凝土的重量均以双方磅单最小值换算方量进行计量结算。
5.3双方检测确认的各种标号商品混凝土设计容重(密度)为:
C25砼:2.4吨/方。 C30砼:2.4吨/方。 C35砼:2.4吨/方。
6.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6.1货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50%)
□ 铁建银信(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银行承兑汇票(50%),兑付期限为:6个月
□ 商业承兑汇票( %),兑付期限为: 个月
□ 其他 ( %) 票据贴息费用由 卖方 承担。
6.2付款周期: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货款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货款支付过程中,合同支付比例、付款周期,不得超出、短于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比例,如建设单位未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导致甲方项目部资金困难,则相应延长支付期限,具体付款时间双方协商,但此种情况下导致的逾期付款不属于违约,乙方给予理解,承诺不因此主张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乙方接受甲方出具的银行转账、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甲方不承担相应的贴息费用。
7.报价保证金要求:无。
8.报价有效期:90天。
9.技术指标:国标。
10.本评标方式:采用最低价中标,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但明显低于成本价的或超过项目可以接受价格的除外。
11.其他要求:如果必须提供的报价资料不齐全,将进行报价作废处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一期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
联 系 人:刘吉祥(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8893319588
联 系 人:张子瑜(组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15991006294
2024年3月15日
报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02-XJ-2024-043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甬莞-莞佛高速公路常平至虎门段一期改扩建工程施工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我方已经仔细阅读ZT1102-XJ-2024-043(询价编号)询价函,愿意参加ZT1102-XJ-2024-043(询价编号)的报价,若中标我方将以此作为物资及服务必须严格遵循的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我方报价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 型号 | 质量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基准价 | 下浮价 | 税率 | 含税到站价(元) | 含税总金额(元) | 优惠百分比 | 泵送 | 非泵送 | 备注 |
示例 | 商砼 | C30 | 国标 | 方 | 2000 | 524.39 | 26.22 | 3 | 513.12 | 1026240 | 5% | +10 | +10 | |
1 | 商砼 | C30 | 国标 | 方 | 2000 | 524.39 | ||||||||
2 | 商砼 | C35 | 国标 | 方 | 2000 | 543.98 | ||||||||
3 | 商砼 | C25 | 国标 | 方 | 600 | 513.19 | ||||||||
合计 | 4600 | -- | -- | |||||||||||
结算单价均以结算期内货到工地当期“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造价信息”(https://zjj.dg.gov.cn/zjj/ztzl/zjxx/)所对应规格的税前综合价*(1-优惠百分比)进行结算,此优惠百分比为固定值。报价仅为非泵送普通混凝土,泵送、水下综合单价在此基础上进行增减。 |
我方同意报价函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起90天内有效,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接受中标。我方慎重保证,报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及提供给采购人的所有证明文件和资料是真实的、准确的,一旦发现上述资料和信息的失实和错误,贵方将有权宣布本单位报价作废。
在正式合同准备签订或执行之前,本报价函、采购人的书面通知等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我方理解采购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我方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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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人: 公司/厂(章)
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