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EPC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03-14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瑞昌市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地区 江西省九江市
发布时间 2024-03-14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07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水利,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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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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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先生 13767256457
徐女士 13517926126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瑞昌市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江西省重点易涝区排涝能力建设瑞昌市洪一等乡镇涝区治理工程,项目地点位于瑞昌市洪一等13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车马湖电排站,拆除重建肖家埠电排站、下巢湖村排灌站,更换上脚湖电排站机组1台套;扩建大畈闸,拆除重建双村自排闸、上脚湖自排闸;加固及重建溢流堰5座;拆除重建机耕桥2座排水渠清淤整治55.69千米,排水涵整治0.34千米,堤岸加固整治0.84千米

2.2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7257.28万元。   

2.3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方案优化、施工图设计(含图审)、预算编制及施工过程设计服务,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设计图纸;工程建设过程中,须全程配合招标人解决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缺陷问题,在接到招标人问题反馈后24小时内响应,及时配合招标人优化施工图。

2)施工范围:设计图纸中包含的所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其他范围:相关采购工程等。

2.4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各设计阶段审查。

2)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所提供的相关技术及验收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及以上标准。

2.5计划工期

设计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7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图审

施工计划工期: 2025年12月30日前竣工。计划施工开始日期:20240413日开工,20251230日完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施工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设计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的名单为准)或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中(水利勘察设计企业和水利施工企业)的用户并且信息登记状态为已完成登记。

3.2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五年内(2019年03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完成过投资额在4800万元及以上涝区治理或泵站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价在4800万元及以上的涝区治理或泵站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本项目的投标法定代表委托人由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人担任,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授权委托人社保证明〕;如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并加盖公章。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方,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开标时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5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配备人员要求: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应持有有效上岗证

(注: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均不得兼任,需提供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本企业参加职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并正常缴费的证明。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存在人员单位变更的以变更时间为准)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施工单位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投标保证金:该项目对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银行征信信息等信用平台无失信记录的投标主体试行免除投标担保。投标人应提供上述信用平台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0406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07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地点: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 EPC 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人员。

7.3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瑞昌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7.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水利)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瑞昌市涝区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13767256457  

代理机构:江西绿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13517926126   0792-4210698 

监督机构:瑞昌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话:0792-4230801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市支行

2、户名: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

3、户名:瑞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昌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