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崎5000吨码头改造工程(设计)

发布时间: 2024-03-13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区 福建省厦门市
发布时间 2024-03-13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03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民航/水运,房建,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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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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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工 18605021585
卢清荣 0592-5318486
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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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高崎5000吨码头改造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崎5000吨码头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内资)》(厦自贸备案[2023]033号) (批文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厦门和平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厦门市湖里区高崎闽台避风港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156.0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面积15212.26平方米,广场用地1943.76平方米,新建浮码头1座(1艘90m×14m浮趸船)、2座接岸平台、5000平方米客运楼1座,地面停车场及室外广场。总投资约为10512.0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约8225.69万元。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以满足建设规模确定的方案设计(客运楼部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各阶段的工程设计工作及后续服务。(1)工程设计内容:包括本工程的总体设计、建筑单体、室内外配套工程等整个项目的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绿化及配套工程(包括地块与市政道路衔接段)、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包括门窗、栏杆深化)工程、钢结构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需满足施工深度要求)、消防工程、夜景工程、标识标牌标线(包括但不限于候乘导航标识、室内外交通标识、消防标识标线)、红线内道路及管网综合、红线内慢行步道、围墙大门及传达室、挡土墙、场地软弱地基处理、场地平整土方量测算、抗震支架工程、规范要求的可再生能源设计 (需满足施工图深度要求)、正式用电、临时用水、用电及其它附属设施、且应向三网合一、有线电视及燃气、厨房二次深化设计及其他附属设施其他专业工程的设计单位提供设计配合,综合考虑本工程的总平面布置和水、电、通信等综合管线设计,满足项目批复工程建设规模的方案设计(客运楼部分)、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招标用图)等工程设计工作(包含相应的工程概算);(2)后续服务内容:包括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工程施工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技术服务,设计变更(若有)必须满足进度要求;配合业主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审方案设计(客运楼部分)、初步设计至施工图设计文件等管理程序必须的技术文件。详见第六章勘察设计技术要求。

2.3 勘察设计周期: (1)方案设计阶段(客运楼部分):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须向业主提交方案设计稿。
(2)初步设计阶段:提交工程勘察报告及资料后30日历天内须向业主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含概算文件),初步设计审查完毕后14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初步设计文件。
(3)施工图设计阶段:中标人在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向业主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设计审查完毕后14日历天内按上级主管部门审查要求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期(但不限于)至交工验收为止,交工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按相关规定履行中标人相应职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1)资质,或同时具备(2)和(3)资质:
(1)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工程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有效的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定有效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 资质,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业绩要求: /。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工程设计水运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03 10:15:00 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200/)下载有关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

4.2 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授权书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4-03 10:15:00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200/)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但应认真检查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投标人应在招标截至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到达、未到达交易系统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且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投标人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投标人应使用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开标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2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等将在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2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7. 联系方式

人:厦门象屿港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址:厦门市湖里区象屿路81号象屿集团大厦A栋5楼

邮政编码:361000

人:曾工

话:18605021585

真:/

电子信箱:402514164@qq.com

行:/

银行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8号振兴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361012

人:卢清荣

话:0592-5318486

真:0592-6036009

电子信箱:2168469040@qq.com

行:/

银行账号:/



监督单位: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电话:0592-8123522


交易平台联系电话:4009996901

日期:2024 03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