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建阳区马伏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4-03-12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南平市建阳振兴乡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福建省南平市
发布时间 2024-03-12 00:00:00 项目编号 E3507030701100514001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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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南平市建阳区马伏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南平市建阳振兴乡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南平市建阳区马伏村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E3507030701100514001),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P264 二、投标函附录“注:本附录中的项目内容、合同条款号、约定内容等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予以明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应对此作出响应。”请代理提供填写完整的投标函附录,以便投标人响应。

答复:投标函附录内容均已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请投标人认真查阅。具体如下表,请投标人作出响应:

序号

项目内容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2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

 

3

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4

设计质量标准

合同协议书

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5

勘察质量标准

合同协议书

勘察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6

施工质量标准

合同协议书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

缺陷责任期

专用款19.1

24个月

 

8

分包

专用款4.3

主体工程分包单位:              

主体工程分包工作范围:           

关于分包的其它约定:承包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应对任何分包人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连带责任。不因分包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担负的任何责任或应尽的任何义务。

 

9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专用款4.2

签约合同价的10%  

 

10

预付款额度

专用款17.2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

 

11

进度款付款时间

专用款17.3

签发付款凭证后14日内

 

12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专用款17.3

合同价格(结算总价)的3%

 

问题2:招标文件P78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1.5亿元的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问:单项合同投资金额描述有歧义,是否为单项合同金额?请明确。

答复:此处“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与“单项合同金额”为相同意思表达。

问题3:因此项目只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无相关设计图纸。请明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2.2.4(2)承包人建议书评分标准1.图纸:“根据提供的图纸完整性及合理性情况情况分别进行评分”所提及的图纸需要提供哪些内容? 或请提供相应概念性总平面图等设计图纸。

答复:投标人提供的相应技术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现场查勘等结果进行编制提交。

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南平市建阳振兴乡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