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

发布时间: 2024-03-11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地区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3-11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4-01 开标时间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房建,水利,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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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应凤 022-58792003
邓雨晴,安晓东 13389088197
正文内容

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71批准,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征迁监督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贾口洼蓄滞洪区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外围堤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南运河津冀交界~九宣闸段设计流量维持原规模130立方米/秒,九宣闸至独流减河十一堡节制闸段设计流量30~57立方米/秒。在发生流域10年一遇洪水时,子牙河分泄300立方米/秒。贾口洼(天津市部分)蓄洪面积 406.3平方公里,设计滞洪水位5.94米。工程堤防工程级别为2级,穿堤建筑物工程级别为2级。工程设计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安全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24小时暴雨1日排除。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征迁监督评估,合同编号:TJSJKWXZHQGCYAQJSZQJDPG/HT-2024-01,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天津市贾口洼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项目进行征迁监督评估等工作

2.3 计划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4.3 近五年(201941日~2024331)具有完成工程征迁监督评估工作的业绩;

4.4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工程征迁监督评估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人员;

4.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132024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6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3119时至2024318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万华支行

银行账号:10420120109014449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3332118148@qq.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419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

   人:赵应凤

     话:022-5879200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国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桂苑路13号麦迪逊广场2号楼2302

     人:邓雨晴安晓东

       话:13389088197

       箱:3332118148@qq.com

  期:20243 11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赵应凤

电话:022-58792003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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