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自控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24-03-08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区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3-08 00:00:00 项目编号
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4-04-02
项目分类 招标 行业分类 市政,房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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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0371-63398183
郭利鹏,沈金标 0371-85512909-813
正文内容

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自控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已由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郑发改审设计【2023】17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2-410100-04-01-480930,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市财政配套资金35%,企业自筹资金65%,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自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自控设备采购;

2.2 项目地点:郑州市管城区十八里河;

2.3 项目建设规模: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总投资约63781.65万元。刘湾水厂现状规模为40万m?/d,本次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20万m?/d,扩建后总规模为60万m?/d,扩建部分供水水质满足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净水厂工程和配套清水管线工程两部分。净水厂扩建规模为20万m?/d,净水处理采用“混合格栅配水+预氧化+絮凝沉淀+臭氧活性炭深度处理+砂滤+消毒”工艺。包括生产与附属建(构)筑物、综合管道、地基处理和基坑围护、电气、自控、景观绿化(含海绵城市)、道路和其他附属工程。本项目主要为满足各生产工艺及设备设施功能需求,为厂区内自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4 招标范围:包括郑州市刘湾水厂扩建工程水厂生产工艺全过程的自动控制系统(除综合加药系统为成套控制系统外)、仪器仪表、视频监控、安防系统、智慧化系统等组成。其中包括仪器仪表、自控、视频监控、安防系统及自控系统智慧化的细化设计、设备提供、设备安装、软件编制、系统组态、电缆敷设、设备运输、调试、试验、系统联调、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以及与完成本招标范围内任务有关的所有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厂整体自动控制系统方案的深化设计;厂区内各工艺系统、全厂调度中心控制系统及安防系统的集成、与现有自控系统对接升级改造、水厂信息化智慧化系统、系统组态、应用软件的二次开发、安装调试、联动试运行。包含全厂控制系统设备(PLC等)硬件和软件、辅材的采购、安装、编程及调试,设备维护工具及备品备件;中心控制室计算机监控系统软硬件的采购、安装、编程及调试;水厂通讯网络系统、外部数据接口的硬件和软件采购、安装及调试;现场传感器和检测仪表的安装、配管、接线及调试;各子系统、各工艺单元功能的优化设计,与工艺自成控制子系统的完善和对接;厂区安防系统的深化化设计、软硬件采购、安装、系统集成、软件开发调试;总调度系统对接(厂区控制室与公司调度系统的对接)方案的设计、实施方案的深化设计及软硬件系统的采购、安装、系统开发、调试并与原有系统的对接;投标货物的运输及运输保险、卸车费、仓储、物流、损耗(现场验收完毕前发生的所有损耗)、抽样,检测、试验;人员培训、跟班试运行;安全、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设计联络会、售后服务,参与系统验收等所有相关服务。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 质量保修期:自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8 安全要求:保证不因产品质量原因发生安全事故,零伤亡。

2.9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满足招标人要求。

2.10 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货至本工程施工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可许证。

3.2.2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电气工程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应提供合同及2023年或2024年社保缴纳证明)

3.2.3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实际成立年份为准,提供对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2.4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15万吨/日及以上水处理工程且独立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金额为1400万元及以上,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的类似业绩不包含分包业绩,投标人必须是该类项目的直接完成者。

3.2.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②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之后,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2.6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承诺2020年11月1日以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出具承诺)。

3.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须显示股东及主要负责人情况,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之后)。

3.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请于2024年3月9日至2024年4月1日,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凭企业CA锁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查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或“CA及签章办理流程”中《关于数字证书(CA)互认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tzgg/20200612/9db87633-2aec-4d6f-b692-a167ec8c11d6.html),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4.2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4月2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室为A区第五开标室。

5.2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

5.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远程开标大厅的网址(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BidOpening/)。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

 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Microsoft Edge浏览器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

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zzggzy.zhengzhou.gov.cn)  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版)”。

3.由于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签到,无需递交任何纸质资料或证明,无需交纳原件(投标文件中应附清晰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请投标人务必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V1.0》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应在开标前一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中进行电子签到,开标时间到了之后就不能签到。未在开标时间前签到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

6.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解密时间已到不可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未按时解密的单位,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7.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6.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

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投标,一经发现,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67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3398183

传真:0371-63398183

邮箱:lwsckuojian@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海域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郭利鹏 沈金标

电话:0371-85512909-813

传真:0371-85512909

邮箱:zhyaxmglzxyxgs@163.com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1188号置地广场3号楼12层

监督单位: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投标监管处

地址:郑州市淮河西路25号

电话:0371-67885515

传真:0371-61788905

邮箱:sjwgcztbjg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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