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江南城区内涝治理一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单位 |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地区 | 重庆市 |
---|---|---|---|
中标单位 | 南昌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 | 项目编号 | 50010220240206001010101 |
中标金额 | 1384.999337万元 | 发布时间 | 2024-03-08 00:00:00 |
项目分类 | 中标候选人 | 行业分类 | 市政,房建,水利 |
相关产品 |
涪陵区江南城区内涝治理一期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 年3月8日至2024年3月11日)
项目标段名称 |
涪陵区江南城区内涝治理一期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26122057.05 |
||||||
项目编码 |
50010220240206001010101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72370961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15123643839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南昌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3849993.37元 |
23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肖婷 |
二级建造师 |
赣2362011201108919 |
||
第二名 |
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 |
15412016.78元 |
23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田少华 |
二级建造师 |
陕261111223508 |
||
第三名 |
重庆凯晋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5464250.66元 |
230日历天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余华东 |
二级建造师 |
渝 2502021202302537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昌市银广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贰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诚恒诺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重庆凯晋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废标情况:1、 江西省昂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评审点资源配备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完整的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的实物照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2、重庆市涪陵荔枝建筑公司因评审点资源配备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完整的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的实物照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3、四川省玉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因评审点技术方案形式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方案第8页和第9页使用了彩色印迹。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4、重庆新一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评审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未提供冬季施工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完整的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的实物照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5、四川仁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评审点资源配备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完整的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的实物照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6、重庆市吉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评审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未提供冬季施工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完整的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的实物照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7、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评审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未提供冬季施工的技术方案和组织措施;资源配备计划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未提供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具和设备的实物照片。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8、重庆市铠鸿实业有限公司因评审点暂定金额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7 交通组织按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方案实施,确你实施过程中不出现断道施工,其交通组织及疏导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对整个项目需要保持道路畅通、对外媒体信息发布费用、安全、疏导、便道、交通组织等按相关主管部门批复的方案实施,确保实施过程中不出现断道施工,其交通组织及疏导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投标人认为为保障该项日施工等所采取的所有交通组织协调费80232.7元(即施工技术措施项目中的交通组织协调清单项)包干使用,投标报价时不得浮动。否决其投标;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异议受理单位: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3-72370961 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25楼 在线异议: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qggzy.com/CQTPBidder) 2、投诉受理部门: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3-72203686 传真:023-72224119 邮箱:gcztb@fljyzx.cn 地址:涪陵区鹤凤大道 38 号新区大厦 在线投诉: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https://ztb.cqggzy.com/CQTPBidder) |
||||||||
招标人(盖章): 重庆市涪陵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重庆矩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